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9日讯 央行长沙中心支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长银罚决字〔2023〕9号、10号、11号、12号、13号)显示,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对其处75万元罚款。
许洋(时任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大数据中心主任)、朱虹(时任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员工)、唐小杰(时任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胡少成(时任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贷后中心主任)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罚款7万元、7万元、8万元、8万元。
公司官网显示,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正式开业,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湖南首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由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网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总部位于湖南长沙。
资料显示,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长沙银行的控股子公司,长沙银行持股比例为51%。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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