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12月07日 06: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6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2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开展套保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2年12月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2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2年12月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外代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2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外代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2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该项议案,并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2年12月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白雪卿女士、吴岩松先生、林福广先生、陈赟先生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2月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潮州港发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提高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通过能力及堆场疏运能力,确保设备采购项目及堆场扩建项目的顺利推进,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潮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2,500万元。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2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7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5:00召开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份登记日: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2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议案的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1已经公司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炜翔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wangwx@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7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外代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外代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积极响应公司“走出去”战略布局,建设厦门港与湖北省腹地物流通道,大力发展公司海铁联运业务,提高公司竞争力及服务水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外代”)拟在湖北省武汉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海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武汉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809号航运大厦15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铁彬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营业务:国际货运代理、船舶代理、仓储等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厦门外代60%股权,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持有厦门外代40%股权

  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外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设立方案

  1、公司名称:海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暂定)

  2、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治理结构:拟设执行董事1名,总经理1名,监事1名,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4、经营范围:国内货运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国内船舶代理业务;沿海货物运输;内河货物运输;从事报关业务;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货运代理;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营许可审批的项目)(保税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总质量4.5吨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

  四、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年平均注册资本金回报率17.1%,动态回收期9.05年,经济效益回报相对良好。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武汉子公司的设立,一方面有利于全面、深入本地货源市场,为周边产业与客户提供更为便捷、高效、在地化的物流服务,促进当地国际物流通道的优化提升,进一步构建以湖北为重要货源腹地、以厦门港为重要出海口的联运通道,大力推动共享共建鄂闽国际物流新通道;另一方面将作为本公司物流供应链一体化在中部地区的协同拓展平台,服务与带动相关成员企业共同拓展中部地区市场。

  (二)风险分析与防控措施

  本项目主要风险包括经营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为更好地应对上述风险,厦门外代将加强驻外团队建设,选择业务形态精通、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派驻武汉子公司,加强对当地市场与客户的开发与业务宣导;依托总部中后台加强对异地企业的管理,引入厦门港务及厦门外代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和业务管理制度与流程;继续加强与铁路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向当地政府争取扶持政策落地,同时依托厦门港口岸资源,全力保障海铁联运新通道的顺畅运营与拓展,等等。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加快走出去”发展战略,对厦门港完善货源腹地网点布局、建设联接中西部的物流新通道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且项目经济效益良好,风险相对可控,未来可作为本公司物流供应链一体化在中部地区的协同拓展平台,服务与带动相关成员企业共同拓展中部地区市场。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7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开展套保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从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从事的商品衍生品交易,根据现货需要开展能源化工品、金属、非金属、农产品等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

  2、投资金额: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港务贸易”)在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的期货保证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港务贸易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够一定程度对冲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仍会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技术风险。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港务贸易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实现期现市场对冲,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达到规避经营活动中的价格波动风险。

  2、投资金额

  港务贸易在2023年的期货保证金总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且可滚动使用。若实际执行过程中,超出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或保证金超过1.5亿元,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3、投资方式及主要条款

  港务贸易开展套期保值的现货仅限于公司目前已持有或正在有效履行的购销合同,且期货套保工具必须和现货高度相关。其次,港务贸易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境外交易。目前港务贸易拟开展套期保值的主要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国家认定官方交易平台。主要条款如下:

  (1)业务范围: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根据现货需要开展能源化工品、金属、非金属、农产品等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投机;

  (2)交易品种: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能源化工品、金属、非金属、农产品等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场外交易;

  (3)交易所选择: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

  (4)合约的交割:实物交割;

  (5)交易数量:根据港务贸易业务经营的情况而定;

  (6)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交易杠杆倍数:按目前价格计算为10倍左右;

  (8)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易原则:根据建立头寸所对应的到期日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并按照期货交易所相应的结算价格进行购入或卖出清算;

  (9)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或者交易损失,按现金汇付结算;

  (10)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4、投资期限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5、资金来源

  港务贸易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6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该项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且该项业务系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港务贸易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商品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平滑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商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公司拟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港务贸易将严格按照《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公司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四、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对本公司的影响

  1、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所开展的套保业务与其日常经营需求密切相关,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港务贸易可以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功能,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降低价格波动对港务贸易日常经营造成的影响,确保本公司港口贸易业务的持续、稳健经营。

  2、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港务贸易衍生品交易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3、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2年12月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开展套保业务的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的目的是基于本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开展套保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开展套保业务的核查意见;

  4、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7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根据经营需要,以实际融资和外汇业务需求为基础,与境内外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品种为远期结售汇业务。

  2、投资金额: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港务贸易”)在2023年度计划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额度等值累计不超过6亿美元。

  3、特别风险提示:港务贸易所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一定程度对冲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仍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交易额度等值累计不超过6亿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概述

  1、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港务贸易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利影响,港务贸易拟利用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2、投资金额

  在2023年度计划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额度等值累计不超过6亿美元。

  3、投资方式及主要条款

  港务贸易本次拟操作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其基础资产包括汇率、货币等。港务贸易所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与基础贸易业务和正常经营周转产生的融资需求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与基础业务相匹配,符合本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主要条款如下:

  (1)合约期限: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期限与基础业务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12个月或资金需求合同推定的合理期限。

  (2)交易对手:通常为银行类金融机构。

  (3)交易方式:以场外交易为主。

  (4)流动性安排: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背景,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5)期限及授权: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时授权港务贸易经营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6)履约担保: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港务贸易提供自身信用担保或缴交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4、资金来源

  港务贸易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6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项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准备情况

  为规范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防范业务风险,强化业务监督管理,港务贸易制定了《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决策机制、内部授权审批制度、审批程序和操作管控机制,健全内控机制,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风险。

  本公司股东大会每年度审议批准港务贸易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总额度。港务贸易经营层决定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控原则、方针,审定相关制度,根据需要召开远期结售汇业务会议,审核公司年度业务方案,对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统筹管理,授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具体管理工作。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港务贸易按照制度要求明确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及动态跟踪分析,明确授权管理,并指定专人动态跟踪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记录,规范操作。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港务贸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也就是汇率波动风险,由于汇率随市场环境波动,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锁定的汇率与到期日的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例如进口业务锁定远期售汇汇率后,如果人民币对外币升值(外币/人民币汇率下降),企业存在机会损失的风险,无形中增加货物进口成本;反之,出口业务锁定远期结汇汇率后,如果人民币对外币贬值(外币/人民币汇率上升),企业已锁定较低的结汇汇率,将减少企业未来的实际人民币收入。

  2、操作风险

  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

  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总协议及单笔申请,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及占用银行授信额度(或缴交保证金),同时应当关注财务状况、业务经营情况,否则可能出现违约情形造成损失。

  为应对上述风险,港务贸易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1、港务贸易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不允许超越规定的经营范围。

  2、港务贸易在本公司审批范围内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规模,遵循防范风险原则,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港务贸易预测的收付汇期限和金额进行交易,同时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及占用银行授信额度(或缴交保证金),专人跟踪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到期(前)处理。

  3、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港务贸易经营层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统筹管理和风险预警,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统筹外汇衍生业务相关实施计划和交易方案,做好动态跟踪和风险控制工作;港务贸易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培训,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以港务贸易自身名义设立交易账户,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港务贸易须具有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影响港务贸易正常经营。

  5、定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对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控制的有效性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6、职能部门主要根据业务部门提交的交易方案、港务贸易融资计划及未来还款安排和上下游合作客户的委托开展相应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若无特殊行情或明确可接受的成本一般不主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对本公司的影响

  1、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所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其日常经营需求密切相关,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港务贸易可以利用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规避由于汇率波动对港务贸易日常经营所造成的影响,确保本公司港口贸易业务的持续、稳健经营。

  2、远期结售汇价值分析

  依据公开市场报价信息分析确定公允价值后续计量,确认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

  3、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本公司会计政策,远期结售汇业务反映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2年12月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的目的是基于本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4、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7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概述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4月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9,291.57万元,其中日常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不超过29,977.17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19,314.40万元。截止10月31日,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已发生金额为40,936.28万元,未超过年初预计金额。

  因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运行需求,公司拟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增加额度4,7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6日,公司第七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白雪卿女士、吴岩松先生、林福广先生、陈赟先生回避了该议案表决,本项议案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三)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上述调增关联交易额度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庆洪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398号

  主营业务: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成品油零售等。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厦门中油港务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仓储”)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7,295.64万元,净资产为17,086.22万元,完成营业收入14,698.54万元,净利润538.17万元;截至2022年10月31日,中油仓储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870.27万元,净资产为 17,619.87万元,2022年1-10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5,607.14万元,净利润为537.99万元。

  2、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毓群

  注册资本:人民币375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23号

  主营业务:码头、仓储企业提供装卸辅助劳务服务、物业管理。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厦门港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服务”)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027.14万元,净资产为1,613.21万元,完成营业收入16,616.58万元,净利润101.35万元;截至2022年10月31日,港务服务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533.81万元,净资产为1,681.18万元,2022年1-10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4,318.57万元,净利润为72.88万元。

  3、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宇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自贸片区港中路80号

  主营业务:电力供应、电气安装、工程管理服务等。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厦门自贸片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电力”)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977.13万元,净资产11,733.11万元,完成营业收入13,172.65万元,净利润721.54万元;截至2022年10月31日,港务电力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107.61万元,净资产11,079.94万元,2022年1-10月主营业务收入13,937.32万元,净利润780.11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油港务系公司控股企业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

  2、港务服务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3、港务电力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资产情况较好、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日常经营业务往来,交易行为遵照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允。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与各关联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及时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是在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参见2022年12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关联交易定价反映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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