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金鸿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963,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本次司法处置标的为陈义和先生持有的公司13,860,000股股票,占所其所持股份的99.26%,占公司总股本的2.04%。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2、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拍卖的股份尚未完成过户,最终结果以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以及最终完成过户为准。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就实际控制人陈义和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3,860,000股被进行司法拍卖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披露。此次拍卖股份占公司股份的2.04%,相关公开拍卖事项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12月4日10时至2022年12月5日10时止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10/01)进行,近日公司经查询该拍卖平台得知上述拍卖已按期进行,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拍卖股份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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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分别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拍卖竞
价结果如下:
■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分别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前述人员,尚需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文件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股份最终的成交结果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陈义和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2、在本次司法拍卖前,陈义和持有公司股份13,963,0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5%,累计冻结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3,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26%;若本次司法拍卖结果得到确认后,陈义和所持有公司股份将下降为103,0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下降为0.015%。
3、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将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已提醒联中实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还将继续密切关注上述被拍卖股份后续处理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网络竞价结果确认书》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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