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6日讯(编辑 李俊)为推动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完善熊猫债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在境内债券市场融资,1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值得一提的是,自2021年12月两部门发布《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本次《通知》)为时隔一年发布的正式版本,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有业内人士表示,《通知》统一了熊猫债资金管理规则,重在完善制度框架。 具体来看,熊猫债发行涉及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此前这两个市场在发行资金管理方面缺乏统一规定,给境外发行人造成了一定不便。东方金诚指出,针对这一问题,《通知》对熊猫债发行所涉及的资金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汇兑及使用、统计监测、外汇风险管理等具体规则进行了跨市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统一规范,对于境外发行人来说,更具透明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通知》允许熊猫债分期发行中首期登记开户、后续发行后逐次报送发行信息,并可共用一个发债专户,便利了境外发行人统筹管理发债募集资金。
同时,《通知》显示将不对境外机构发债募集资金是汇往境外还是留存境内使用进行限制,东方金诚认为,这有利于吸引不同资金用途的境外发行人进入熊猫债市场。另一方面,《通知》允许境外机构在境内按照实需交易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境内发行债券相关汇率风险,且未对境外机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数量作出限制。这也同样为熊猫债发行人将募集资金汇出境外提供了保障。
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熊猫债存续有143只,规模2270.16亿元。今年以来共发行51只熊猫债,规模849.7亿元。但对比往年发行量可发现,2022年熊猫债发行有所下降,约为2021年的80%。值得一提的是,由于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熊猫债券资金使用规则趋向统一,2021 年的熊猫债券发行只数创历史新高,全年发行规模达1064.5 亿元。
从期限分布来看,目前存续熊猫债整体期限较短,未来1年内到期规模为1003.8亿元,另有约1070亿元将于1-3年内到期。同时,在主体评级与行业分布方面,存量熊猫债券多为AAA 主体发行,且主要集中在多元金融、公用事业、运输及房地产等行业。其中,多元金融行业的剩余期限多分布在1-3 年,公用事业、运输等行业剩余期限相对较长、分布较为均衡。
值得一提的是,地产行业存续的7只熊猫债剩余期限均在1年内,总额215.3亿元。其中,明年10月将有4只熊猫债到期,其中3只均来自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到期量80亿元。另外,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的58.3亿元“16碧园05”也将于明年9月到期。
此外,据上清所数据显示,熊猫债托管量今年以来呈现逐步上升态势,截至10月31日公布数据显示规模1777.8亿元,较年初增加近20%。
东方金诚认为,《通知》对境外机构发行熊猫债在资金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则进行了跨市场的统一规范,提高境外机构境内发行熊猫债的便利性和吸引力,利好熊猫债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行人结构的持续优化。更为重要的是,这将进一步完善熊猫债市场的制度框架,是加快推进我国债券市场向制度型开放转变的又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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