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2-047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3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田大鹏同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终止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终止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鉴于省市工业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加深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以下简称“工投集团”)旗下企业的合作,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由于工投集团所属子公司众多,难以及时、准确地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合并列示,同意公司取消“向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水电”)购买商品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向东北水电销售商品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约定并终止公司与东北水电自2022年5月22日签订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董事田大鹏同志、关联董事丁盛同志在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关于终止与哈尔滨松江拖拉机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终止与哈尔滨松江拖拉机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鉴于省市工业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加深与工投集团旗下企业的合作,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由于工投集团所属子公司众多,难以及时、准确地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合并列示,同意公司取消“向哈尔滨松江拖拉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拖公司”)购买商品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约定并终止公司与松拖公司自2022年5月22日签订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松江拖拉机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董事田大鹏同志、关联董事丁盛同志在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鉴于省市工业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加深与工投集团旗下企业的合作,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由于工投集团所属子公司众多,难以及时、准确地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合并列示,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山川”)取消“为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电碳”)提供技术方案、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及销售部分原材料和产品等,预计金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约定并终止富山川与哈电碳自2022年5月22日签订的《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董事田大鹏同志、关联董事丁盛同志在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四)《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鉴于省市工业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加深与工投集团旗下企业的合作,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由于工投集团所属子公司众多,难以及时、准确地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合并列示,同意富山川取消“向工投集团销售部分原材料和产品、提供环保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施工等,预计金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约定并终止富山川与工投集团自2022年5月22日签订的《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董事田大鹏同志、关联董事丁盛同志在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五)《关于调整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调整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鉴于省市工业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加深与工投集团旗下企业的合作,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由于工投集团所属子公司众多,难以及时、准确地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合并列示,公司拟与工投集团签订《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协议》,同意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调整为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向关联人出租房产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继续执行已于2022年5月22日签订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协议》、《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协议》。
关联董事田大鹏同志、关联董事丁盛同志在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六)《关于调整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调整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鉴于省市工业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加深与工投集团旗下企业的合作,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由于工投集团所属子公司众多,难以及时、准确地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合并列示,公司拟与工投集团签订《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协议》,同意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调整为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向关联人出租房产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继续执行已于2022年5月22日签订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协议》、《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协议》。
关联董事田大鹏同志、关联董事丁盛同志在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七)《关于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鉴于省市工业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加深与工投集团旗下企业的合作,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由于工投集团所属子公司众多,难以及时、准确地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合并列示,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工投集团签订《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关联交易协议》,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协议生效日自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及所属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间的调剂)。
关联董事田大鹏同志、关联董事丁盛同志在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八)《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董事会定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2-048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空调”)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3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桑艳萍同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终止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关于终止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鉴于省市工业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加深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以下简称“工投集团”)旗下企业的合作,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由于工投集团所属子公司众多,难以及时、准确地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合并列示,同意公司取消“向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水电”)购买商品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向东北水电销售商品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约定并终止公司与东北水电自2022年5月22日签订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监事桑艳萍同志在监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关于终止与哈尔滨松江拖拉机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关于终止与哈尔滨松江拖拉机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鉴于省市工业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加深与工投集团旗下企业的合作,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由于工投集团所属子公司众多,难以及时、准确地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合并列示,同意公司取消“向哈尔滨松江拖拉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拖公司”)购买商品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约定并终止公司与松拖公司自2022年5月22日签订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松江拖拉机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监事桑艳萍同志在监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鉴于省市工业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加深与工投集团旗下企业的合作,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由于工投集团所属子公司众多,难以及时、准确地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合并列示,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山川”)取消“为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电碳”)提供技术方案、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及销售部分原材料和产品等,预计金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约定并终止富山川与哈电碳自2022年5月22日签订的《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监事桑艳萍同志在监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四)《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鉴于省市工业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加深与工投集团旗下企业的合作,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由于工投集团所属子公司众多,难以及时、准确地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合并列示,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山川”)取消“向工投集团销售部分原材料和产品、提供环保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施工等,预计金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约定并终止富山川与工投集团自2022年5月22日签订的《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监事桑艳萍同志在监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五)《关于调整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同意《关于调整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鉴于省市工业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加深与工投集团旗下企业的合作,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由于工投集团所属子公司众多,难以及时、准确地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合并列示,公司拟与工投集团签订《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协议》,同意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调整为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向关联人出租房产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继续执行已于2022年5月22日签订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协议》、《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协议》。
关联监事桑艳萍同志在监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六)《关于调整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同意《关于调整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鉴于省市工业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加深与工投集团旗下企业的合作,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由于工投集团所属子公司众多,难以及时、准确地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合并列示,公司拟与工投集团签订《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协议》,同意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调整为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向关联人出租房产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继续执行已于2022年5月22日签订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协议》、《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协议》。
关联监事桑艳萍同志在监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七)《关于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同意《关于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鉴于省市工业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加深与工投集团旗下企业的合作,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由于工投集团所属子公司众多,难以及时、准确地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合并列示,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工投集团签订《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关联交易协议》,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协议生效日自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及所属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间的调剂)。
关联监事桑艳萍同志在监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往来,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关联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22-049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空调”)关于终止与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水电”)、哈尔滨松江拖拉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终止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山川”)与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电碳”)、富山川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公司调整与工投集团、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变压器”)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额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工投集团拟签署《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关联交易协议》,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协议生效日自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及所属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间的调剂)。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之间预计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9.3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关于终止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关于终止与哈尔滨松江拖拉机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关于调整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关于调整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关于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鉴于省市工业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加深与工投集团旗下企业的合作,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由于工投集团所属子公司众多,难以及时、准确地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公司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合并列示,具体情况如下:
1、东北水电
同意公司取消“向东北水电购买商品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向东北水电销售商品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约定并终止公司与东北水电自2022年5月22日签订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2、松拖公司
同意公司取消“向松拖公司购买商品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约定并终止公司与松拖公司自2022年5月22日签订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松江拖拉机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3、富山川
同意富山川取消“为哈电碳提供技术方案、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及销售部分原材料和产品等,预计金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约定并终止富山川与哈电碳自2022年5月22日签订的《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4、工投集团
同意富山川取消“向工投集团销售部分原材料和产品、提供环保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施工等,预计金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约定并终止富山川与工投集团自2022年5月22日签订的《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5、同意调整与工投集团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额度,将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调整为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向关联人出租房产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继续执行已于2022年5月22日签订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协议》、《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协议》。
6、同意调整与变压器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额度,将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调整为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向关联人出租房产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继续执行已于2022年5月22日签订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协议》、《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协议》。
7、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工投集团签订《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关联交易协议》,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协议生效日自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及所属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间的调剂)。
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李文女士、徐燕女士、邓春杰女士的事前书面认可,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文女士、张劲松女士、徐燕女士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关联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文女士、徐燕女士、邓春杰女士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及所属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间的调剂)。
(四)截至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89号
法定代表人:刘铭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圆整
成立日期:2007年06月08日
经营范围:工商业项目的投资、融资、运营、管理,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
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除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及资本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投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工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4.03%的股权。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
公司与工投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过往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甲、乙双方互向对方购销部分原材料和产品。产品购销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板、圆钢、角钢、板材、槽钢、热度管、石化空冷器构架,提供技术方案、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提供环保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施工等,交易协议内容应当以具体购销合同方式加以明确;甲方出租房屋给乙方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甲方以自有食堂为乙方提供员工用餐等食堂服务管理。
(二)公司与工投集团涉及的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双方签订相关产品购销合同,确保关联交易合理、公平。
(三)关联交易的结算原则
供方应保证其所供应的商品符合相关的商品质量及规格标准,并符合需方的各项要求,就每笔商品的实际供应,供、需双方应按照产品购销合同规定及相关约定做出商品实际供应数量与规格等的确认或签证,该确认或签证为需方向供方支付相应对价的唯一有效基准。结算方式及期限按照具体合同执行。结算期限及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执行。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生效、期限及终止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单位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甲方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本协议的期限为一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期满可以经由甲、乙双方续签书面协议而展期。
3、本协议因以下原因而终止:
① 甲、乙双方协议终止;
② 因不可抗力事由使履行成为不可能;
③ 任何一方完全未能履行本协议。
四、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4月27日、5月19日公司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公司《关于与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同意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哈尔滨东北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水电”)购买商品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向东北水电销售商品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协议期限三年。
(二)公司《关于与哈尔滨松江拖拉机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同意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哈尔滨松江拖拉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拖公司”)购买商品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协议期限三年。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同意为哈尔滨电碳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电碳”)提供技术方案、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及销售部分原材料和产品等,预计金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协议期限三年。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富山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同意向其销售部分原材料和产品、提供环保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施工等,预计金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协议期限三年。
(五)公司《关于与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署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同意公司将坐落于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办公楼闲置的第10层、第11层,出租给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作为其办公场所使用并为其提供食堂服务管理外包,使公司的闲置资产得以有效利用,增加收入。公司向工投集团出租房产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向工投集团提供服务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协议期限三年。
(六)公司《关于与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及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同意公司将坐落于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办公楼闲置的第2层、第3层、第4层,出租给哈尔滨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变压器”,作为其办公场所使用并为其提供食堂服务管理外包,使公司的闲置资产得以有效利用,增加收入。公司向变压器出租房产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向变压器提供服务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协议期限三年。
(以上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工投集团战略规划不断向纵深发展,承担省市重点装备制造项目的增多,哈空调充分发挥自身雄厚的工业设计研发实力和先进的工业制造能力,不断加深与工投集团旗下企业的合作,发挥引领作用带动、辐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通过关联交易既可持续满足哈空调经营活动的需要,解决产能不足的问题,又可为关联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弥补合同订单的不足,实现双赢,共同为工投集团总体经济运行目标实现持续增长做出贡献。哈空调在关联交易中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各项关联交易行为合法合规,关联关系公开透明。公司的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公告编号:临2022-050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14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十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13日
至2022年12月14日
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5:00至2022年12月14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11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5、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5:00至2022年12月14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一)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12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滇池街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78
电话:0451—84644521 传真:0451—84644521
联系人:张丽美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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