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联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升创业”)持有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937,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减持前的6.5764%降低至5.5210%;
●联升创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收到股东联升创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达到1%以上的告知函》,自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28日期间,联升创业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899,55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553%。本次权益变动后,联升创业持有公司9,937,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10%。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情况
■
备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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