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2022年11月29日 06:5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2-089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0月31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裁定受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管理人现就公司重整进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1、管理人继续开展债权申报审查工作,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日。已在庭外重组阶段申报债权的无需重复申报,对于申报利息的债权,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破产重整申请受理之日的前一日(即2022年10月30日)。结合庭外重组阶段的债权申报情况,截至2022年11月27日,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共计约6.61亿元,管理人已初步审查确认债权共计约6.03亿元。

  2、雪莱特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年12月2日上午9:30召开,会议将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于2022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3、雪莱特出资人组会议将于2022年12月2日下午14:30召开,会议将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于2022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以及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4、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10号)。公司及管理人对相关事项核查后,已就关注函问题予以回复。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于2022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二、风险提示

  1、因佛山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1月1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公司2022年度出现《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2-09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     告

  本公司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雪莱,证券代码:002076)于2022年11月24日、11月25日、11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柴国生不存在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管理人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管理人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因佛山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1月1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公司2022年度出现《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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