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2022年11月22日 05:2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123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

  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

  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荆世平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荆世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1,507,91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1.24%。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二级市场增持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股份,已于2022年2月7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完成及后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荆世平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个月内(即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1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77,88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2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荆世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荆世平先生于2022年11月18日,荆世平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5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3%,超过了总股本的1%且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情况

  ■

  二、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 累计减持股份情况

  ■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荆世平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

  三、 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4、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一) 荆世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二)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12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荆世平先生、实际控制人荆京平女士、荆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荆天平先生、夏琛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上述股东于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11月1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致使其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比例达到5%。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荆世平先生于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11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311,0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678%,荆京平女士于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4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26,7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016%,荆江先生于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49%,导致其所持公司的股份减少;累计减持达到5%。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荆世平先生、荆京平女士、荆江先生、夏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系公司在2022年3月23日进行权益分派前各股东直接持有的股数。“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系公司2022年3月23日进行权益分派以及上述股东减持后直接持有的股数。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 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荆世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荆京平女士、荆江先生、荆天平先生、夏琛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铭达

  股票代码:002947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荆世平

  住    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1568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156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荆京平

  住    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1568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156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荆江

  住    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1568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156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荆天平

  住    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1568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156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夏琛

  住    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1568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156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累计减持达到5%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世平先生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京平女士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江先生

  ■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荆天平先生

  ■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夏琛女士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荆世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21%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荆天平先生、荆京平女士、荆江先生系荆世平先生的兄弟姐妹,其中荆京平女士持有公司3.37%的股份、荆江先生持有公司1.06%的股份;夏琛女士系荆天平先生的妻子,持有公司4.60%的股份;上述人员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它境内或境外任何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原因系自身资金需求,其于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11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的股份减少,累计减持达到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决定未来12个月内是否增持或减持,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主动减持公司股份。

  二、 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77,899,67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76,130,503股的44.23%,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荆世平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60,354,87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76,130,503股的34.27%。信息披露义务人荆京平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为7,337,72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76,130,503股的4.17%;信息披露义务人荆江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为2,109,58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76,130,503股的1.2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夏琛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8,097,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76,130,503股的4.6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荆天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2、 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世平先生于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11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311,0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678%,信息披露义务人荆京平女士于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4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26,7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016%,信息披露义务人荆江先生于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349%,导致其所持公司的股份减少;累计减持达到5%。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系公司在2022年3月23日进行权益分派前各股东直接持有的股数。“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系公司2022年3月23日进行权益分派以及上述股东减持后直接持有的股数。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荆世平先生所持股份中19,912,000股处于质押状态。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世平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京平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荆江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荆天平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夏琛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8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 以上文件备置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2、 联系人:荆京平

  3、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荆世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荆京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荆  江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签名: 荆天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签名: 夏  琛

  日期: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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