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855号36H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孙望平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杜毅先生、关继峰先生、尤劲柏先生、独立董事杨霏先生因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金昌粉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置换贷款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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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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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君秋、章欣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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