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11月09日 05:2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2-090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1月8日在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桂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起帆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8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起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5.82元/股),已触发“起帆转债”的赎回条款。

  鉴于“起帆转债”剩余存续期较长,募集资金已按照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投入建设使用,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起帆转债”的赎回权,不提前赎回“起帆转债”。未来六个月内(即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5月8日),若“起帆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以2023年5月9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起帆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起帆转债”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2-091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不提前赎回“起帆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8日已触发“起帆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起帆转债”的赎回权,不提前赎回“起帆转债”,且未来六个月内(即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5月8日),若“起帆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

  以2023年5月9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起帆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7号)文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公开发行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亿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47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1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6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起帆转债”,债券代码“111000”。

  根据有关规定和《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起帆转债”自2021年11月2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0.53元/股。

  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53元/股调整为20.1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10月29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2022年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起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10元/股调整为19.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23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的赎回条款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股票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起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25.82元/股),已触发“起帆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起帆转债”的议案》,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本次不行使“起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起帆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5月8日),若“起帆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

  四、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可转债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起帆转债”。

  五、风险提示

  以2023年5月9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起帆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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