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股东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0530)(以下简称“冰山冷热”)持有公司股份20,421,7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91%。冰山冷热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
一、冰山冷热的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名称: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冰山冷热持有本公司股份20,421,7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9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事项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冰山冷热基于并购重组资金需要;
2、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5、减持数量及比例:冰山冷热拟减持本公司股份5,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
6、减持期间: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22年12月31日前。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冰山冷热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股份限售和减持相关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主要如下:自晶雪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持有的晶雪节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晶雪节能回购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晶雪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主要如下:在所持晶雪节能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首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在所持晶雪节能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晶雪节能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晶雪节能股份总数的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冰山冷热严格遵守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实施的减持计划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冰山冷热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股东冰山冷热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冰山冷热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继续关注冰山冷热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本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冰山冷热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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