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鹰基金-浦发银行-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基金”)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如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5,234,300股,不超过如意集团总股本的2.00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10,468,600股,不超过如意集团总股本的4.0000%。同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如意集团股份合计不超过如意集团股份总数的1.0000%,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如意集团股份合计不超过如意集团股份总数的2.0000%。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截止2022年8月7日,金鹰基金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金鹰基金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收到金鹰基金出具的《关于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截止2022年11月7日,金鹰基金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金鹰基金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鹰基金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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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来源:如意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2016年)。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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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金鹰基金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2、金鹰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3、金鹰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金鹰基金《关于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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