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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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 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周转和需要。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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