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2年07月22日 05:5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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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超卓航科”)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光平先生、李羿含先生、蒋波哲先生、杨丽娜女士、艾芳女士、陈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雒晓涛先生、黄亿红女士、周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黄亿红女士、周洁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雒晓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明,其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和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明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中黄亿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大明先生、黄成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 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成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光平先生: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7年8月至2000年6月,任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总公司武汉华中航空器材公司业务部经理;2000年7月至2006年11月,任襄樊王行航空附件维修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经理、总经理;2006年11月至今,历任超卓航科及其前身总经理、董事长。

  李光平先生持有公司14,127,248股股份,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15.7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羿含先生:199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12月毕业于美国普渡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并获理学学士学位,现清华大学EMBA在读。2014年9月至2017年11月,任超卓技术监事;2016年7月至今,历任超卓航科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李羿含先生持有公司20,315,197股股份,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22.6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光平先生之子;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波哲先生: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5年9月至2006年2月,就职于湖北省襄樊市热电厂,任工程师;2006年2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襄樊王行航空附件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7年8月至今,历任超卓航科及其前身副总经理、董事。

  蒋波哲先生持有公司500,000股股份,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56%。蒋波哲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丽娜女士: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任中国联通临沂分公司文员;2006年6月至2007年6月,任襄樊王行航空附件维修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员;2007年7月至今,历任超卓航科及其前身保障部经理;2016年7月至今,历任超卓航科监事、董事。

  杨丽娜女士持有公司212,500股股份,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24%。杨丽娜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艾芳女士:198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1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任中国航天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投资主管;2016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中航证券研究所研究员;2018年12 月至今,任惠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资深投资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惠华启卓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12月至今,任超卓航科董事。

  艾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垚先生: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硕士研究生学位。2015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分公司业务董事;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任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部执行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亿红女士: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第六届理事会理事。2018 年12月至今,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超卓航科独立董事。

  黄亿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洁女士: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执业律师。2000年7月至2021年4月,历任湖北思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21年4月至今,任湖北正苑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12月至今,任超卓航科独立董事。

  周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雒晓涛先生:198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任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热喷涂研究中心博士后研究员;2017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西安交通大学副教授;2022年1月至今任西安交通大学教授。

  雒晓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大明先生: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11月至2017年7月,任成都诚毅创业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副总监、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历任成都沪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执行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超卓航科监事会主席。

  陈大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成进先生:198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3月至2018年10月,任襄阳三鹏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职员;2018年11月至2019年8月,任襄阳鹏达高新科技有限公司职员,2019年12月至今,任超卓航科助理职务;2021年6月起,任超卓航科监事。

  黄成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2-002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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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948.2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65.09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3,613.31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22日核发《关于同意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240.082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48.22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1,590.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57.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2]3547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超卓航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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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57.5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2,939.82万元。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6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4,074.64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2,948.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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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系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590.63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2年6月28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665.09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665.09万元。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13,613.31万元。

  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 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948.2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65.0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6890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经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6890号)。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规定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6月2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6890号)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2-003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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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581.94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3%。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22日核发《关于同意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240.082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48.22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1,590.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57.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2]3547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超卓航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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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57.5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2,939.82万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将超募资金15,581.9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15,581.94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52,939.82万元的比例为29.43%,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情形。

  四、 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15,581.9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以满足实际经营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15,581.94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15,581.94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22日核发《关于同意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240.082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48.22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1,590.6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57.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2]3547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超卓航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6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 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2-005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实施主体: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河南省洛阳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奈文摩尔洛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文摩尔”)作为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

  ●投资标的: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

  ●预计投资总额:约20,061.25万元人民币,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

  ●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资源投入、当地配套政策支持等因素影响,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或建设成本高于预期的风险。

  2、本次投资在项目达产后的经营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经营风险,未来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投资等风险。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具体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在洛阳市洛龙高新区投资建设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总投资金额预计为20,061.25万元。该项目主要作为军工主机生产任务配套基地。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在河南省洛阳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奈文摩尔洛阳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奈文摩尔洛阳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33号炎黄科技园B座1121室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黄成进

  5.成立日期:2016年9月29日

  6.经营范围:机械零部件、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不含煤炭及国家专控产品)、船用配套设备、航空、航天及其他专用设备、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的研发、加工、销售;玻璃制品、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化、服装的销售;软件的设计、销售、技术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7.股权结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三、 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

  2. 项目实施主体:奈文摩尔洛阳科技有限公司

  3. 项目的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高新区

  4. 项目建筑面积:53,403.98m2

  5.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 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额20,061.2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3,561.25万元,购置设备费5,000万元,其他费用及铺底流动资金1,500万元。

  7.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新建精密机械加工车间、航空冷喷涂车间、航空精密材料加工车间、研发实验中心、地下污水池/消防水池、设备房、泵房、传达室、食堂办公综合楼,主要作为军工主机生产任务配套基地。

  8. 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四、 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市场技术的发展趋势,将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能,满足公司定制化增材制造业务的拓展需求,提升公司在重要军事装备方面的维修保障能力,增强公司在军用装备制造领域的优势,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具体项目尚未正式投产,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 项目风险分析

  1. 项目实施风险

  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资源投入、当地配套政策支持等因素影响,本项目存在建设未能按期完成或建设成本高于预期的风险。

  2. 市场竞争及政策变化风险

  在项目达产后的经营过程中,奈文摩尔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经营风险,未来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投资等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2-006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与《公司章程(草案)》原条款的对比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条款编号、数字格式和索引及自动调整目录页码外,《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 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中,《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形成的部分治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2-007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8月8日13点00 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1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8日

  至2022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 年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118号,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以上方式登记的,登记材料应不迟于2022 年8月5日17:00,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诗文

  2、联系电话:0710-3085210

  3、传真:0710-3085219

  4、邮箱:hbcz@cz-tec.com

  5、联系地址: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118号,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邮政编码:441000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2-008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2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0日通过电话和现场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大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陈大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2.提名黄成进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监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现状及内部考核要求,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修订本制度,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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