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的情形。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00万元到16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5451.26万元到19451.26万元,同比减少48.36%到60.88%。
●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000万元到11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9682.48万元23182.48到万元,同比减少63.12%到74.34%。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00万元到16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5451.26万元到19451.26万元,同比减少48.36%到60.88%。
2、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000万元到11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9682.48万元23182.48到万元,同比减少63.12%到74.34%。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951.2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182.48万元。
(二)每股收益:0.9286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2022 年上半年度,受到区域水泥市场竞争加剧、煤炭价格上涨及物流不畅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水泥产品销量、毛利率同比下降。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净利润预计亏损,导致本公司投资收益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减少。
四、风险提示
公司预计的财务数据中包含了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联营企业的报告期经营业绩初步测算数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与公司最终披露的业绩数据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
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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