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1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13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为13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迎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7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7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7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10,383,614.02元购买许斌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90%股权,许斌持有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10%股权。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朱丰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7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7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1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6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7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张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张勉先生关于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2022年7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开2022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朱丰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朱丰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止,朱丰超先生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
朱丰超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九日
附: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联系方式
(一)个人简历
朱丰超先生,1988年11月出生,管理学硕士,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曾挂职福建省南平市临江镇副镇长、任职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审计委员会审计经理、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等,现任职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朱丰超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朱丰超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18-85153595
传真:0518-85150105
电子邮箱:ydkg@grand-holding.cn
通讯地址: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八路4号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5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生水)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以其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香港生水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生水)增资约3,999.75万美元,增资完成后,香港生水的注册资本增至4,000万美元。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2年7月8日召开2022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其中: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到宁波市发改委和商务委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远大生水的基本情况
远大生水成立于2012年1月20日,注册地点为宁波高新区江南路673号西楼317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斌。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与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冶金炉料、矿产品、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金银及饰品初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再生资源销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生水注册资本为1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持有其85%股权,许斌持有其15%股权。
远大生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香港生水的基本情况
1、香港生水成立于2011年11月4日,注册地点为香港九龙尖沙咀柯士甸道122号丽斯中心6楼A室,董事为许斌。主营业务:金属材料、矿产品、橡胶制品等进出口业务。香港生水的注册资本为20,000港币(约0.25万美元),公司控股子公司远大生水持有其100%股权。
本次远大生水拟对香港生水增资约3,999.75万美元,增资完成后,香港生水注册资本增至4,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远大生水自有资金。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情况:
单位:美元
■
3、香港生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增资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远大生水对香港生水增资,是基于管理和发展的考量,香港生水作为公司有色金属板块的主要国际平台,对其增资有利于支持香港生水业务的发展,拓展优质客户,扩大贸易规模与融资渠道,本次是远大生水对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前期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对外投资情况详见下表。
■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7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主席辞职情况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7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砚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周砚武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周砚武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周砚武先生的辞职将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砚武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周砚武先生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砚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周砚武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监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监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2年7月8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会议,提名钟鸣先生为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九日
附:钟鸣先生个人简历
钟鸣先生,1960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解放军铁道兵总部工程师、国家铁道部施工管理司副处长、中国中银国际信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总部总经理、远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总部总经理等,现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裁等。
钟鸣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钟鸣先生在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资总裁、监事,在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远大华创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在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北京远大生命科学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3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为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时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100.93亿元。
为了满足上述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外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拟新增为远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新加坡)有限责任公司、远大橡胶(新加坡)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时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2年度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9.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9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0.5亿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2年7月8日召开2022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预计额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上述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1、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被担保方获得担保额度;
2、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3、获调剂方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远大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远大)
香港远大成立于2007年6月25日,注册地点为SUITE A 6/F RITZ PLAZA 122 AUSTIN ROAD TSIMSHATSUI KL ,董事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贸易,主营产品包括橡胶、能源化工等大宗商品。香港远大注册资本为1,100万美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香港远大2021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330,084万元,利润总额3,719万元,净利润3,719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0,027万元,负债总额37,83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51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7,831万元),净资产22,196万元,无或有事项。香港远大2022年1至3月实现销售收入89,921万元,利润总额-4,153万元,净利润-4,153万元;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97,276万元,负债总额79,32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40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9,321万元),净资产17,955万元,无或有事项。
香港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远大能源化工(新加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化(新加坡)]
能化(新加坡)成立于2021年5月4日,注册地为1 RAFFLES PLACE #13-63 ONE RAFFLES PLACE SINGAPORE(048616),董事为许朝阳、蔡华杰、LIONEL KOH JIN KIAT;经营范围:贸易,主营产品包括能源化工、塑料原料等大宗商品。能化(新加坡)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持有其100%股权。
能化(新加坡)2021年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8,276万元,利润总额-738万元,净利润-613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157万元、负债总额6,85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850万元)、净资产1,307万元;无或有事项。能化(新加坡)2022年1至3月实现销售收入3,512万元,利润总额-4,714万元,净利润-3,913万元;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0,606万元,负债总额13,21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218 万元),净资产-2,612万元,无或有事项。
能化(新加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远大橡胶(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橡胶(新加坡)]
橡胶(新加坡)成立于2021年5月4日,注册地点为1 Raffles Place,#13-63,One Raffles Place, Singapore 048616,董事为王立群、Lionel Koh Jin Kiat,经营范围:大宗商品进出口业务。橡胶(新加坡)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远大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橡胶)持有其100%股权。
橡胶(新加坡)2021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52,264万元,利润总额-108万元,净利润-90万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856万元,负债总额10,56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569万元),净资产6,287万元,无或有事项。橡胶(新加坡)2022年1至3月实现销售收入47,088万元,利润总额-61万元,净利润-61万元;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9,830万元,负债总额13,65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652万元),净资产6,178万元,无或有事项。
橡胶(新加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等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是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香港远大、能化(新加坡)、橡胶(新加坡)的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远大能化、远大橡胶的少数股东分别以其持有的远大能化、远大橡胶的少数股权为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1,051,032.26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763,22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余额287,812.2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4.84%。
上述担保数据中,银行授信类担保余额892,695.00万元,非银行授信类担保(为子公司申请交割库担保)余额158,337.26万元。
2022年度,公司合计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1,104,3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83.32%。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4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全资子公司远大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粮油)以股权转让和增资的方式收购广东鸿信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信)80%股权。为此,远大粮油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专项授信额度1.68亿元,公司已为远大粮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2022年6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根据上海农商银行的要求,在公司为远大粮油提供担保后,广东鸿信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鸿信燕和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信燕和)还需为远大粮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不超过1.68亿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2年7月8日召开2022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远大粮油成立于2011年8月26日,注册地点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海路1357号2幢4层,法定代表人为许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金属材料、冶金材料、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银饰品的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远大粮油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远大粮油2021年度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383,212.77万元,营业利润557.13万元,净利润380.01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652.12万元,负债总额14,222.45万元,净资产7,429.67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粮油2022年1至3月实现营业收入12,063.76万元,营业利润436.79万元,净利润327.59万元;截止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5,853.55万元,负债总额16,972万元,净资产8,881.55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粮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
2.1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其中:(1)借款、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融资到期之日起三年;(2)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立即缴足保证金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缴足保证金之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2.2 就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合同的,保证人同意,无需再另行通知其或征求其同意,保证人将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3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3、金额
3.1 广东鸿信为远大粮油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专项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68亿元。
3.2鸿信燕和为远大粮油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专项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68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粮油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专项授信额度,根据银行要求,由其控股子公司广东鸿信、鸿信燕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远大粮油自身的资金需求。公司作为远大粮油的控股股东,对远大粮油的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1,051,032.26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63,22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余额287,812.2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4.84%。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砚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钟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7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为3票、获得的反对票数为0票、获得的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备查文件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8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年7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年7月25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2年7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街道扬帆路515号远大中心190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7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关于增加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关于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3、提案1.00、2.0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提案3.00采取累积投票制。
5、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年7月22日9: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街道扬帆路515号远大中心1609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卫,电话:0518-85153567,传真:0518-85150105。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通知。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6”,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2.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补选非职工监事(应选人数为1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于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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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托人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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