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07月09日 05:4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2-42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唐贵林先生、屈大勇先生、王学民先生、朱旻先生、卢君先生、刘震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简历附后)。

  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提名梁杰女士、吴凤君先生、何海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简历附后)。

  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刊登在2022年7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董事会换届完成之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3.《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在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年每人7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在2022年7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2年7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9日

  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贵林,男,1967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资金中心主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资金运营总监等职;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财务副总监,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屈大勇,男,1968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钟表眼镜商场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国际名品商场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兼品牌总监、副总裁兼营销总监、副总裁兼沈阳中兴新一城商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裁兼中兴云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学民,男,1966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矿山机器厂设计院设计员、副主任,沈阳矿山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院副主任、销售部副部长、销售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沈阳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设备制造公司经理,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长;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旻,男,196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沈阳市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处长;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卢君,男,198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大商大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名品业种经理,麦凯乐哈尔滨店总经理助理,大商集团用品公司副总经理,大商电器连锁总公司总经理;现任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震海,男,196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麦凯乐大连商场总经理助理,麦凯乐大连开发区店副总经理(兼),麦凯乐青岛总店副总经理,麦凯乐哈尔滨总店总经理,大商集团佳木斯地区集团董事长、总裁,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地区集团总裁,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梁杰,女,196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院党总支委员;现任沈阳工业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沈阳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凤君,男,1973年4月出生,法学博士。曾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现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美德因妇儿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北京华创方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海英,男,1981年11月出生,管理学博士,美国圣地亚哥州立大学访问学者。曾任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东北区域产品经理,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东北区域渠道经理,辽宁公共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处经理,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沈阳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2-43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股东提名,监事会审核同意,提名刘艳军先生、李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简历附后)。

  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2名股东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监事会换届完成之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2.《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7月9日

  附: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艳军,男,198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现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其本人持有公司4,321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楠,女,199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政工师。曾任沈阳市煤气有限公司职员,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副部长;现任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部长。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2-50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2年7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公司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9日、2022年7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第1-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第5-7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即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7月21日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2)联系电话:024-23838888-3715

  (3)传    真:024-23408889

  (4)电子邮箱:zqb715@zhongxingsy.com

  (5)联 系 人:刘女士、胡女士

  5.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提请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9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

  注:第1-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第4-9项议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法人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2022年  月  日前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15”,投票简称为“中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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