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合同为工程合同,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近日,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方新兴大健康教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教育”)完成了《海南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一期)装饰等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与东方教育签署了《海南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一期)装饰等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162,590,409.74元。
该工程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本次合同金额,本合同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方新兴大健康教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7MA5T6PP29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冰
营业期限:2018-10-23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琼西路西侧(HHHD假日公寓)C栋1单元1001房
经营范围:健康医疗,文化教育,热带高效农业投资及开发,旅游项目投资及开发,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市政工程建设。(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对手方其他情况
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上一会计年度与本次交易对手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本次交易对手方实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发包人(全称):东方新兴大健康教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承包人(全称):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海南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一期)装饰等分包工程
(四)工程地点:东方市板桥镇金月湾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020-469007-83-03-019449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工程内容:6#教学楼21213.44㎡;7#教学楼21213.44㎡;8#食堂16175.97㎡;9#体育场8549.85㎡;11#学生宿舍8737.91㎡;12#学生宿舍8737.91㎡;21#教师宿舍3174.11㎡;22#教师宿舍4046.89㎡;23#教师宿舍4046.89㎡;地上不计容积率3328.95㎡;地下室1968.94㎡;合计:101194.30㎡。
(八)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包含的装饰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门窗幕墙工程、水电工程、电梯工程、太阳能热水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室外围墙及门卫室、校门工程、体育场内球场及塑胶跑道工程、强电工程、白蚁防治工程等。
(九)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375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十)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合格标准。
(十一)合同价款:
1.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亿陆仟贰佰伍拾玖万零肆佰零玖元柒角肆分(¥162,590,409.74元);
2.合同价格形式:暂估价合同。
(十二)合同生效: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该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7.66%,合同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该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履行。
五、风险提示
该合同为工程合同,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七、备查文件
《海南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一期)装饰等分包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美芝股份,证券代码:002856)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8日)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2022年3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2年3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美芝股份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复的告知函》,获悉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3月18日下发了《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美芝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南国资复[2022]43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593,842股(含本数)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上述核准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的相应时间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经自查,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及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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