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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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1,73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730,039.6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1,999,960.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第230Z003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根据《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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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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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 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2022年6月7日,公司受让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大额存单,受让金额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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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认购资金纳入相关受托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单位可转让大额存单,共计人民币6,000.00万元,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上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现金管理产
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大额存单,投资风险较小。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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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6,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2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2.81%。鉴于本次进行现金管理资金系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通过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通过利润表“投资收益”科目对理财收益进行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单位大额存单,属于保本
固定收益产品,风险相对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如适用)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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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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