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06月08日 05:4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7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7日以视频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朝莹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国强先生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公司监事认真依法履职,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认真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2021 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

  本议案需作为非表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何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将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阅了《关于2021 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全体监事对上述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8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人数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01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6人。

  3、业务规模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1.1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9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6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8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金融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2019年,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薛竞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周世强先生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尔甸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薛竞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4年起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3至2012年及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本人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尔甸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8年起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本人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周世强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2年起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本人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薛竞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周世强先生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尔甸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薛竞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周世强先生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尔甸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就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3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万元),较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3万元,同比增加1.7%。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审查,对普华永道中天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知名的专业会计师服务机构,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工作严谨、规范,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壹年。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普华永道中天的业务资质情况,认为拟续聘的普华永道中天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聘任普华永道中天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何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将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7日

  何涛先生,男,197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1996年8月起至1999年9月,就职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规划评价中心。2003年7月起至2017年2月,就职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历任会计处干部、会计处高级主管、资产处副处长、资金处副处长,资金部投融资处副处长。2017年2月起至今,就职于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发展研究部负责人、总经理,中油资本总经理助理兼发展研究部总经理,现任中油资本总经理助理兼风险合规部总经理。目前,何涛先生兼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何涛先生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何涛先生未持有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6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7日以视频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名。会议由董事长宁敏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银证券2021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21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包括各项指标得分以及合计考核得分。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银证券2022 年度绩效指标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22 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包括考核维度、指标名称、基本分、指标口径、计分方法等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公司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充分行使董事权力,同意2021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作为非表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宁敏回避表决。

  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执行有力、廉洁从业,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均合法合规,同意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作为非表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债券自营业务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公司债券自营业务自有资金规模调整至80亿元,债券持仓规模上限调整至250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修订《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开展场外期权交易业务以及与其风险对冲、敞口管理相关的场内交易业务;同意开展风险对冲或套利所需的中金所股指期权业务。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2年6月28日(周二)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1696              证券简称:中银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0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8号海神诺富特大酒店,麦哲伦二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表决事项:

  12、听取《关于2021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

  13、听取《关于2021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

  14、听取《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4、5、6、9、1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8、12、14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13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30日和2022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6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原件;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2、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适当的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等症状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20328622

  传真:021-58883554

  邮箱:qi.zhou@bocichina.com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楼(邮编:200120)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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