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年05月28日 05:4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2-086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公司附四楼大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3日

  至2022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式样附后)。

  (二)登记时间:2022年6月9日和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特别提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情况: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26085

  传    真:028-85126084

  联 系 人:袁美丽 李美慧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2-085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放弃蜀道集团所持有川南轨道公司、宜宾智轨交通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轨道公司”)、宜宾智轨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智轨交通公司”)系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参股公司,其控股股东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蜀道集团根据内部整合的需要,拟分别将持有的川南轨道公司61%的股权作价18,902.53万元、宜宾智轨交通公司73%的股权作价13,516.20万元出资至其全资子公司四川蜀道新制式轨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制式轨道集团”)。路桥集团拟放弃蜀道集团转让上述两家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新制式轨道集团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蜀道集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1.公司先后于2021年5月26日、2021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投资G7611线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西昌至宁南高速公路、会理至禄劝(四川境)高速公路打捆招商项目的议案》。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即约为168.5亿元。路桥集团、盛通公司、川交公司、铁投集团、成都建工、成都交投、广西路桥,分别持股1%、0.1%、0.1%、65.8%、13.5%、13.5%、6%,路桥集团、盛通公司、川交公司需要出资本金共计约为2.0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1-063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投资G7611线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西昌至宁南高速公路、会理至禄劝(四川境)高速公路打捆招商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2.公司先后于2021年5月26日、2021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四川航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臻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资产评估结果,本公司收购川铁建公司51%股权价格为58,606.43万元,路桥集团收购航焱公司51%股权价格为5,983.58万元,收购臻景公司51%股权价格为2,443.7万元,合计收购金额为67,033.7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1-064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川铁建公司、航焱公司、臻景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3.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并参股投资G4218线康定至新都桥段高速公路及S434线雅加埂隧道新建工程PPP项目的议案》。项目总投资为186.97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约为37.4亿元,占总投资的20%。川交公司、藏高公司、中铁城投分别持股1%、50%、49%,川交公司、藏高公司、中铁城投需要出资本金分别为0.374亿元、18.7亿元、18.32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1-099的《四川路桥关于参股投资G4218线康定至新都桥段高速公路及S434线雅加埂隧道新建工程PPP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4.公司先后于2021年10月20日、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1-116的《四川路桥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5.公司先后于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前对标的公司进行托管的议案》。鉴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的时间可能较长,为解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拟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进行受托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1-112的《四川路桥关于公司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前对标的资产进行托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6.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路桥集团参股投资西昌高铁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与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西昌高铁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投标。城乡集团为联合体牵头人拟占项目公司股比为54%;路桥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拟占项目公司股比共计26%,合计需出资资本金约8.3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1-123的《四川路桥关于子公司参股投资西昌高铁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7.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3日、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四川成渝所持交建集团5%股权的议案》。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协议约定的方式以现金受让关联方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的5%股权,交易金额为36,919.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2-030的《四川路桥关于受让四川成渝所持交建集团5%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过去12个月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况为: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川南轨道公司、宜宾智轨交通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的参股公司,其控股股东为蜀道集团。蜀道集团根据内部整合的需要,拟将持有的川南轨道公司61%的股权作价18,902.53万元、宜宾智轨交通公司73%股权作价13,516.20万元出资至新制式轨道集团。路桥集团拟放弃蜀道集团转让上述两家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放弃蜀道集团所持有川南轨道公司61%股权、宜宾智轨交通公司73%股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会议应出席人数11人,实际出席人数11人。董事长熊国斌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杨如刚、严志明、李琳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4位独立董事在会前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表示同意。

  新制式轨道集团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蜀道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新制式轨道集团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蜀道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蜀道集团、新制式轨道集团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499号中海国际中心H座

  法定代表人:唐勇

  注册资本:4,8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1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 四川蜀道新制式轨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3号

  法定代表人:韩瑀萱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工程管理服务;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交通设施维修【分支机构经营】;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放弃川南轨道公司、宜宾智轨交通公司两家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的交易类型。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企业服务中心320

  法定代表人:张瑞英

  注册资本:28,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智能轨道快运系统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营管理;城市(城际)轨道交通系统沿线(含车站)及相关区域,以及地下空间的开发和经营管理;城市(城际)轨道交通资源项目(含商业综合体)的策划、开发、培训、经营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给排水系统、绿化工程)、民用与工业建筑投资、建设、管理;工程项目设计、监理、招投标及技术服务;环保和资源投资开发;教育产业投资经营;娱乐产业投资经营;机电设备采购、监造、租赁、经销;机械设备采购、经销、租赁经营;建筑材料采购、经销;房地产综合(含文化旅游地产、商业开发地产)开发与经营;媒体经营,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89,461.20万元,净资产30,121.10万元,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9,951.55万元,归母净利润12.71万元。

  根据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报字(2022)第50008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川南轨道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30,987.75万元。

  2.宜宾智轨交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嘉信路中段32号

  法定代表人:张瑞英

  注册资本:42,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1年04月06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交通设施维修;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共享自行车服务;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8,521.48万元,净资产18,495.00万元,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0万元,归母净利润0万元。

  根据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报字(2022)第50007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宜宾智轨交通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18,515.34万元。

  (二)蜀道集团股权整合方案

  1. 川南轨道公司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结果,蜀道集团拟将持有的川南轨道公司61%股权作价18,902.53万元出资至新制式轨道集团。转让完成前后,川南轨道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权转让前川南轨道公司股权结构

  ■

  股权转让后川南轨道公司股权结构

  ■

  2. 宜宾智轨交通公司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结果,蜀道集团拟将持有的宜宾智轨交通公司73%股权作价13,516.20万元出资至新制式轨道集团。转让完成前后,宜宾智轨交通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权转让前宜宾智轨交通公司股权结构

  ■

  股权转让后宜宾智轨交通公司股权结构

  ■

  四、路桥集团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原因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十四五”时期规划纲要,路桥集团将巩固提升主业优势,加快全省全国重点区域经营布局,围绕施工建造数字化、智能化推动工程建设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川南轨道公司主要从事智轨T1线载客运营、在站台及智轨车身发布广告以及对外培训智轨技术人员等业务,宜宾智轨交通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及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等业务,上述业务不属于路桥集团主营业务。同时,放弃优先受让权不会改变路桥集团在川南轨道公司、宜宾智轨交通公司权益的变化。

  综上,路桥集团拟放弃蜀道集团转让川南轨道公司61%股权、宜宾智轨交通公司73%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对川南轨道公司、宜宾智轨交通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放弃蜀道集团所持有川南轨道公司61%股权、宜宾智轨交通公司73%股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如刚、严志明、李琳已回避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上述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川南轨道公司、宜宾智轨交通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参股公司,其控股股东为蜀道集团。蜀道集团根据内部整合的需要,分别将持有的川南轨道公司61%的股权作价18,902.53万元、宜宾智轨交通公司73%的股权作价13,516.20万元出资至其全资子公司新制式轨道集团。同意路桥集团放弃蜀道集团转让上述两家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且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川南轨道公司、宜宾智轨交通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参股公司,其控股股东为蜀道集团。蜀道集团根据内部整合的需要,分别将持有的川南轨道公司61%的股权作价18,902.53万元、宜宾智轨交通公司73%的股权作价13,516.20万元出资至其全资子公司新制式轨道集团。同意路桥集团放弃蜀道集团转让上述两家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如刚、严志明、李琳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2-083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的规定,公司对照发行中期票据的主体资格和条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商协会规则指引关于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规定,具备发行资格和条件。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中期票据20亿元,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二)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三)发行日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获准后,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四)发行利率:利率由发行当时的市场情况决定。

  (五)发行对象:向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以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适时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中期票据的申报材料;

  3.聘请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4.签署、修改、递交、呈报、执行涉及本次中期票据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报告、发行计划、承销协议、中期票据协议等);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 办理与发行本次中期票据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中第1至6项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第7至8项授权在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有效。

  9.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经营层行使,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事务。该等转授权自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之日起生效,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四、审批程序及风险提示

  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2-082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在公司附四楼大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4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应当出席人数7人,实际出席人数7人。其中委托出席2人。监事栾黎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监事胡圣厦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孙永松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监事何满全代为行使表决权。

  (四)监事会主席马青云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会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及公司监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名马青云、栾黎、谭德彬、赵帅四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时,公司四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由孙永松、何满全、刘胜军三位职工代表出任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制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认真对照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认为公司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完成计划投资任务、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债券发行的规模

  本次发行企业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直接还本。如需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在各期债券发行前确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核准手续后,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债券公开发行,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基础设施、矿产及新材料、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建设产业领域、补充营运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相关项目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8、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9、担保方式

  本次企业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0、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企业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1、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企业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企业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注册届满24个月止。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高效、有序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企业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企业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对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偿债保护措施等与本次企业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企业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企业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企业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权代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企业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企业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企业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7、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经营层行使,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处理与本次企业债券有关的事务。该等转授权自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之日起生效,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放弃蜀道集团所持有川南轨道公司61%股权、宜宾智轨交通公司73%股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轨道公司”)、宜宾智轨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智轨交通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参股公司,其控股股东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蜀道集团根据内部整合的需要,拟分别将持有的川南轨道公司61%的股权作价18,902.53万元、宜宾智轨交通公司73%的股权作价13,516.20万元出资至其全资子公司四川蜀道新制式轨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桥集团拟放弃蜀道集团转让上述两家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7日

  1、马青云:196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工作,历任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桥工程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等。

  2、栾黎: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国家三级高级法官。长期从事法律审判工作,历任四川省达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经济审判第二庭庭长、副处级审判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员、研究室二科科长,绵阳市盐亭县委常委、盐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教育处副处长,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策法律部副部长、部长,风控与法律部部长、总法律顾问等。现任本公司监事,蜀道集团总法律顾问等。

  3、谭德彬: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长期从事资金财务管理工作,历任攀钢集团财务公司信贷营销部副经理,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成都文旅龙门山旅游投资公司财务总监,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等。现任本公司监事,蜀道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等。

  4、赵帅:198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长期从事投资、审计工作,历任四川省审计厅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主任科员,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等职务。现任蜀道集团审计工作部部长等。

  5、孙永松:1962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长期从事财务审计及内控管理工作。历任四川路桥桥梁公司财务处审计副处长,四川路桥大桥分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控管理部副经理、经理,本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内控管理部副经理、内控管理部经理等。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等。

  6、何满全: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长期从事党建群团及纪检工作,历任四川路桥公路二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四川路桥三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四川路桥大桥工程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四川路桥铁路工程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监事等。

  7、刘胜军:197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路桥施工及管理工作,历任四川路桥雅泸高速C16合同段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四川路桥京新高速集呼一标项目副经理,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四川路桥江习古高速TJ7分部项目经理,四川路桥峨汉高速2标段总经理部常务副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2-081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在公司附四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4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人数11人,实际出席人数11人,其中委托出席2人,董事杨如刚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李琳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周友苏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李光金代为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熊国斌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会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及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名熊国斌、陈良春、胡元华、赵志鹏、郭祥辉、胡圣厦、李黔、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等11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3年。其中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等4位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先生已在会前就该议案出具了书面意见,表示同意。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制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2-083 《四川路桥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认真对照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认为公司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完成计划投资任务、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债券发行的规模

  本次发行企业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直接还本。如需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在各期债券发行前确定。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核准手续后,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债券公开发行,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基础设施、矿产及新材料、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建设产业领域、补充营运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相关项目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8、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9、担保方式

  本次企业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0、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企业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1、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企业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企业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注册届满24个月止。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高效、有序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企业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企业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对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偿债保护措施等与本次企业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企业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企业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企业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权代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企业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企业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企业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7、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经营层行使,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处理与本次企业债券有关的事务。该等转授权自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之日起生效,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放弃蜀道集团所持有川南轨道公司61%股权、宜宾智轨交通公司73%股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轨道公司”)、宜宾智轨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智轨交通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参股公司,其控股股东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蜀道集团根据内部整合的需要,拟分别将持有的川南轨道公司61%的股权作价18,902.53万元、宜宾智轨交通公司73%的股权作价13,516.20万元出资至其全资子公司四川蜀道新制式轨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桥集团拟放弃蜀道集团转让上述两家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如刚、严志明、李琳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2022-085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放弃蜀道集团所持有川南轨道公司、宜宾智轨交通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2年6月13日以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2022-086的《四川路桥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四川路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四川路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1、熊国斌: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项目建设及企业管理工作。历任四川省桥梁工程公司副总工程师,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四川雅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董事长,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

  2、陈良春: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项目建设及企业管理工作。历任四川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二公司基础分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路一分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总经理,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等。

  3、胡元华: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及能源资源开发建设工作。历任四川省平昌县交通局副局长、局长、党委副书记,四川省巴中地区公路局局长、党委书记,四川省巴中市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公路局局长、党委书记,四川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四川巴郎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等。

  4、赵志鹏: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律师。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工作,历任四川川交路桥公司纪委书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董事长,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等。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等。

  5、郭祥辉:196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工作,历任四川路桥总公司三公司副经理,四川路桥公路一分公司总经理,四川路桥川交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工会主席,本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董事等。

  6、胡圣厦:198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长期从事资产管理工作。历任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电信大客户部销售经理,铁投集团资产管理部副部长、部长,铁投集团经营管理部部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蜀道集团经营管理部部长等。

  7、李黔,1973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顾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比亚迪集团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投资处总经理,并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十届上市委员会委员、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董事长、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李光金:1965年6月出生,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企业战略管理博士生导师。曾任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四川大学财务处处长,四川省工商联专职副主席,省商会副会长。现任广安爱众川润股份久远银海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9、周友苏:1953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1983年7月至今,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研究工作,现任研究员,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10、赵泽松:1954年8月出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历任成都理工大学会计系主任、教授;四川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副主任。曾任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11、曹麒麟:1973年12月出生,四川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1997年7月至今在四川大学商学院任教;2019年5月至今任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至今任新希望服务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2-084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企业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路桥”或“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企业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企业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认真对照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认为公司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企业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四)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如需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在各期债券发行前确定。

  (五)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核准手续后,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债券公开发行,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六)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基础设施、矿产及新材料、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建设产业领域、补充营运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相关项目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八)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九)担保方式

  本次企业债券无担保。

  (十)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企业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一)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企业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十二)决议有效期

  本次企业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注册届满24个月止。

  三、本次债券的授权事宜

  为了保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高效、有序实施,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企业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企业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对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偿债保护措施等与本次企业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企业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企业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企业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权代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企业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企业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企业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7、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经营层行使,由公司经营层具体处理与本次企业债券有关的事务。该等转授权自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之日起生效,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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