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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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总经理马越舒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郝晶祥先生、独立董事于莹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高晓兵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隋庆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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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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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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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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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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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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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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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33,998,728股,回避表决。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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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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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1-7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其中关联议案已经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非关联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第7项议案《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会议听取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丽萍、祁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开晟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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