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愿
《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近一个月,银保监会首次发布相关政策文件,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更好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近日银保监会向部分银行、理财公司、人身保险公司等机构下发了《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商业养老储蓄、商业养老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养老金融业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风险保障等服务,逐步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类产品供给、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发展格局。
对于税收政策,《通知》明确,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可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先规范
与去年试点养老理财业务类似,在鼓励发展商业养老储蓄、商业养老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养老金融业务的之前,《通知》要求先对不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进行规范。
《通知》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照依法合规、稳妥有序、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对名称中带有“养老”但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金融产品进行更名或清理,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监管部门报送整改情况。同时,对于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商业养老金融产品,银行保险机构可在产品名称和营销宣传中使用“养老”字样;其他金融产品不得在名称和营销宣传中使用“养老”或其他可能造成混淆的字样。
“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个人养老金相关金融业务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逐步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体系。”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王宏鹤此前在国新办吹风会上表示。
在去年推动养老理财试点之前,监管部门也曾针对养老理财产品对银行进行了窗口指导,总体上要求不要强调银行理财的养老属性,具体要求包括产品中不能包含“养老”字样、不能公开宣传此类产品等。
2020年10月,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在2020年金融街论坛上曾表示,相关部门对于养老金融改革总的方针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抓现有业务规范,就是要正本清源,统一养老金融产品标准,清理名不符实产品;另一方面是开展业务创新试点,大力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包括养老储蓄存款、养老理财和基金、专属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等。
《意见》也明确,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顺利实施;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对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督促相关金融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做好产品风险提示,对产品的风险性进行监管,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
再发展
《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应体现养老属性,产品期限符合客户长期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点,并对资金领取设置相应的约束性要求;应当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充分了解客户年龄、退休计划、财务状况、风险偏好等信息,合理评估客户养老需求、风险承受能力等,向其推介销售适当的养老金融产品。
《通知》还表示,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之间开展业务合作,优化商业养老金融产品设计、渠道推广、市场营销、投资管理、风险管控等。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合作费用水平原则上不高于本机构其他同类型业务。
“预计银行将从新的个人养老金计划中获益最大,因为参加人需要在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这使得银行有机会吸引资金到其理财产品子公司。随着个人养老金市场的增长,银行将会获得更多的资金托管佣金。”穆迪一份研报表示,如果新计划得以大规模推行,也将推动养老金资产管理咨询服务需求增长,从而使符合资格的证券公司增加投资顾问和基金管理费收入。
穆迪还预计,《意见》将会逐渐提高人们对个人养老金需求的意识。具体而言,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的资金封闭要求将使参加人更注重其退休资产长期收益的稳定性。这将有利于储蓄型养老产品的销售,该类产品可提供长期保证收益率。
《通知》表示,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向客户提供长期直至终身的养老金领取服务,探索将商业养老金融产品与养老、健康、长期照护等服务相衔接,丰富养老金领取形式。同时,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之间开展业务合作,优化商业养老金融产品设计、渠道推广、市场营销、投资管理、风险管控等。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银行保险机构应当立足实际,制定合理的商业养老金融发展规划,有序开展普惠性产品创新和业务经营,将长期经营效果纳入销售、投资、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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