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年04月28日 21:35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3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

  3. 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密惠红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拟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份,承办过中青旅中国科传先进数通通合科技碧水源、中电广通、梅泰诺、北方创业、中原特钢等十余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通合科技、金科环境等IPO申报审计工作以及中原证券、宏源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年报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余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起从事审计工作,具有10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参与及承办过中青旅、碧水源、北京科锐、先进数通、北方创业、中电广通、中原特钢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参与多家公司IPO申报审计工作、财务尽职调查及专项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5年开始专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负责多个证券业务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8万元,较上一期未发生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结合公司2021年度审计情况,并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及项目成员简历等资料,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摩托罗拉大厦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

  至2022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26日(9: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摩托罗拉大厦A座16层)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26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金科环境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的,均须报备近期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

  1.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司鼓励广大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形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结合当前新冠疫情形势及防控政策,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会当日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并配合会议现场测量体温及相关信息登记,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会议签到

  1.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摩托罗拉大厦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

  联系人:陈安娜

  联系电话:010-64399965

  传真:010-64392202

  电子邮件:ir@greentech.com.cn

  邮编:100102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0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毕昆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之日起生效。毕昆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毕昆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毕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09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7日以书面及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4月27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共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凤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0)及《金科环境: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2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资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61元,共计募集资金63,223.09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6,617.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605.88万元。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4月29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支付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包含了后期置换的发行相关费用416.27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1,205.66万元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6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2月,因募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唐山中荷水务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金额1,205.6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416.27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621.9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自筹资金已完成从募资基金中置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银行购买的11,000万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2021年4月到期并赎回,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购买的10,000万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2021年11月到期并赎回。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研发大楼的实施地点由北京市石景山区变更为河北省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方式由购置场所变更为自行建造,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为8,113.02万元。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共计5,508.66万元以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建设“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详见上表“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之“一、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的情况说明。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0年披露投入2,186.69万元,此支出中包含0.09万元的银行手续费支出,实际投入金额应为2,186.60万元,已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调整。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以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计算。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以该项目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计算。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5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

  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7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前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成员决定申请授信的主体及相应担保的措施、授信的银行及使用授信的主体。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贷款、抵押、开具保函等业务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6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9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2,230,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6,058,770.83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4月30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已到期,相关闲置募集资金已赎回,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公司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科环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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