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04月28日 21:34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以“海联网”和“数字屏”为核心业务发展战略,打造“一网一屏”产业云生态,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公司立足福建,面向全球,逐光而行,以“海联网”和“智慧屏”为双核战略,构建“达华智慧云”生态系统,公司通过卫星及地面通信资源、物联网智慧终端设计制造、ICT行业智慧应用,公司整合通信运营商、设备生产商、应用服务商等上下游产业,构建卫星通信应用生态,以打通全球海洋和陆地的每一片信息孤岛为已任,争取为超过10亿总人口的用户,提供卫星通信、家庭智能终端、智慧应用等运营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适用 √ 不适用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2月23日,股票期权登记数量:79.51万份;期权简称:达华JLC2;期权代码:037898,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38.54万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2)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持有的 53,319,997 股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本次拍卖前,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257,564,8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2.45%, 若本次拍卖股份完成过户,蔡小如先生持有204,244,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7.8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1年6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持有的40,000,000 股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本次拍卖前,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204,244,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7.81%, 若本次拍卖股份完成过户,蔡小如先生持有164,244,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4.32%,蔡小如先生可能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经审慎判断,公司认定换届选举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司股东蔡小如先生持有24,000,000股、12,085,000股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本次拍卖前,蔡小如先生持有140,244,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23%,若本次拍卖股份完成过户,蔡小如先生持有128,159,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17%,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质押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蔡小如先生质押给华金证券的17,200,000股股票存在质押违约被动减持的风险,若本次被动减持完成后, 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81,779,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13%。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2月23日,股票期权登记数量:79.51万份;期权简称:达华JLC2;期权代码:037898,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38.54万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2)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持有的 53,319,997 股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本次拍卖前,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257,564,8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2.45%,若本次拍卖股份完成过户,蔡小如先生持有204,244,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7.8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1年6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持有的40,000,000 股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本次拍卖前,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204,244,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7.81%,若本次拍卖股份完成过户,蔡小如先生持有164,244,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4.32%,蔡小如先生可能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经审慎判断,公司认定换届选举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司股东蔡小如先生持有24,000,000股、12,085,000股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本次拍卖前,蔡小如先生持有140,244,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23%,若本次拍卖股份完成过户,蔡小如先生持有128,159,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17%,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质押股份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蔡小如先生质押给华金证券的17,200,000股股票存在质押违约被动减持的风险,若本次被动减持完成后,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81,779,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13%。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景雨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永鑫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景雨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永鑫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融圣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9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情况,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公司对本次计提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情况

  公司 2021 年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502.97万元,本 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计提的金额如下表:(如无特别说明,单位均为万元):

  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1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月 31 日。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坏账损失等合计-22,502.97万元,将减少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502.97万元,相应减少202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2,502.97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商誉减值准备: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经评测算,公司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总额为-6,695.13万元。

  2、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在建工程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2021年度拟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2,665.94万元。

  3、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2021年度拟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897.42万元。

  4、存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2021年度拟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1,239.98万元。

  5、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2021年度拟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607.40万元。

  6、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基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1年度拟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6,227.76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准备-1,484.75万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准备-1,661.47万元。

  五、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七、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其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九、备查文件

  1.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

  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如下: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表示信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以上担保有效期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蔡小如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一

  姓名:蔡小如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20001979XXXXXXXX

  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98,979,863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63%。蔡小如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蔡小如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方二

  姓名:陈融圣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01041970XXXXXXXX

  陈融圣先生持有公司61,329,099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5%。陈融圣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表示信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蔡小如先生、董事长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蔡小如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本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持股5%以上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关联交易情形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蔡小如先生之间的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72,000万元。蔡小如先生与公司除上述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陈融圣先生之间的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75,000万元。陈融圣先生与公司除上述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接受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因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蔡小如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拟为公司全资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一年,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帮助解决公司流动资金,加快企业发展步伐,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公司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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