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2-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二)经营模式
1、采购、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业务导向型的经营模式,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进行原材料采购和生产组织;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考核制度,保证物料可靠稳定交付,减少因物料价格波动而带来的成本波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制造成本;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结合市场需求波动,以及针对不同客户需求,制定生产计划。
2、销售模式
复合材料制品业务包括复合材料建筑模板和复合材料汽车车身及零部件,复合材料建筑模板采用国内代理,国外直销的销售模式。复合材料汽车车身及零部件直接销售至汽车制造、动力电池制造等企业,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定制化的产品;
机械装备业务采用国内直销,国外“直销+代理”的销售模式,面向国内、国际市场;
光伏组件业务采用“直销+代工”的销售模式,产品直接销售至电力开发、电站EPC承建商等企业,同时承接优质组件代工业务。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2021年,公司生产经营面临成本上升、国际业务开展等困难和挑战,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及时调整战略发展方向,推进已有产品结构升级及新项目的投资建设。
1、复合材料轻量化业务
公司是国内较早研发LFT-D、SMC及 HP-RTM等工艺技术的企业之一,并将这些工艺运用于生产乘用车、商用车的外覆盖件、内结构件等汽车轻量化车身件和新能源汽车电池盒的外覆盖件,从而扩大轻量化技术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领域的应用。汽车产品形态、交通出行模式、能源消费结构和社会运行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公司汽车轻量化业务的发展情况与汽车行业整体发展具有相关性,行业地位与公司客户在汽车行业中所处地位具有相关性。2021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爆发式增长,公司抓住战略机遇,继续致力于巩固存量订单,优化客户结构,与宁德时代、小鹏汽车、宇通客车就电池盒上盖等多个项目达成了定点协议和批量供货,与客户的合作稳中有进。随着双碳政策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将迎来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汽车轻量化业绩有望持续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的汽车轻量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为130,135,332.64元,较上年同期上涨103.62%。
公司的复合材料建筑模板(又称易安特建筑模板),是木模板、铝合金模板、钢模板的换代产品。易安特公司建筑模板虽然已应用于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电建等公司承接的多个项目中。但近年来钢材、水泥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建筑行业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宏观政策以及资本市场对地产行业的消极预期,房地产业务后续发展空间有限,且建筑工程账款回收难、行业资金周转率低,资金周转压力大。2021年,公司为抓住汽车轻量化发展契机,将复合材料制品业务发展重心转移至汽车轻量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建筑模板业务营业收入为13,312,344.0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5.48%。为优化公司业务布局,改善资产结构,海源新材料将其持有易安特公司45%的股份转让。
2、机械装备业务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发复合材料成型装备的企业之一,自2010年引进、消化吸收欧洲先进的复材装备技术,并在国产化基础上逐渐开发适用于多种复材工艺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复材制品生产线。公司高端复合材料生产线已成功出口北美、西欧等市场。目前,公司HC系列耐火压机在国内市场销量稳定,并已打入南亚、东欧及中东等国际市场。同时,公司是目前我国墙材压机领域最大、技术最成熟的供应商之一,HF系列墙材压机因设备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故障率低,曾获得“中国建材机械行业名牌产品”荣誉称号。
2021年,受全球疫情复杂形势及海外物流运费暴涨影响,公司机械装备业务国外部分减少54.98%。因物流运输受限、大宗交易商品价格上涨,公司机械装备业务营业成本增加。同时受国内能耗双控政策、洪涝灾害的影响,公司及上下游客户部分产品交付延缓,导致公司部分在手订单延迟交付及验收。受前述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机械装备业务营业收入为57,944,958.66元,同比下降53.20%。
但是,通过多年来不断的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公司机械装备在产品质量稳定性、技术水平及服务等方面得到客户的认可,在市场中形成较高的品牌知名度。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国际贸易逐步恢复,大宗商品价格趋于稳定,市场需求有望提高。未来产品将朝着设备高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的趋势升级迭代,公司机械装备业务市场将在稳固传统产品的市场份额基础上争取创新,保持市场竞争力。
3、光伏组件业务
公司于2020年9月收购赛维电源,开始筹备进入光伏组件行业。公司首期375MW高效光伏组件实验线于2020年12月试生产,并于2021年正式投产。公司的产品类型包括156、166、182、210规格电池尺寸的多主栅整片组件、半片组件、双玻双面发电等系列组件,产品主要用于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工商业光伏屋顶、家用光伏系统、与建筑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离网光伏系统等领域。
在光伏产业进入快速成长期,硅料等原材料价格暴涨但新建产能未完全释放的大背景下,光伏组件业务受所处产业链环节、经营模式、业务结构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出现了分化。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投资力度,采取引进先进生产设备、项目建设以及人员配套等措施,推进组件项目建设,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受此影响,公司光伏组件业务实现营收29,375,489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2-027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5月1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6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8、现场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赛维大道1950号赛维电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其他事项
(1)议案6和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至议案5及议案7至议案8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3)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非审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就2021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特别提示:为减少人群聚集、配合防疫政策,公司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根据防疫要求,对进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5月7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0591-83855071
传真:0591-83855031
邮箱:hyjx@haiyuan-group.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50101
5、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9,投票简称:海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
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
1、在每个议案表决栏“同意”、“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本人(本单位)对于上述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2-026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需求,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对应新增条款,后续章节序号相应顺延,文中引用条款序号相应调整。除上述修订条款外,文中“总经理”的表述修订为“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的表述修订为“副总经理(副总裁)”,《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相关工作人员具体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的修订,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备案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50.43%,主要由于本期压机整线装备业务及汽车轻量化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上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32.83%,主要由于本期压机整线装备业务及汽车轻量化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上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鄢继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鄢继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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