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04月26日 04:57 证券时报

  (上接B135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27,38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633.1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020.4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4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2)第0017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4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的情况

  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7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上海普源增资,其中人民币5,100万元增资资金将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剩余600万元将用于对现有注册资本完成实缴,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普源注册资本由9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人民币3,888.7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上海普源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三年,上海普源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普源。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人民币28,992.86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北京普源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募投项目,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三年,北京普源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

  四、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普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BAX4T

  法定代表人:王悦

  成立时间:2020 年 11月 2 日

  注册资本:9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仪器仪表科技、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科技、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普源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包括上海普源在内的合并财务报表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北京普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802037040C

  法定代表人:王悦

  成立时间:2000 年 1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4号楼1至5层102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技术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北京普源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包括北京普源在内的合并财务报表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进行增资以及提供借款、对北京普源提供借款,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上海普源、北京普源均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上海普源、北京普源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仅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投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普源、北京普源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7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上海普源增资以及拟使用人民币3,888.7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上海普源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同意拟使用人民币28,992.86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北京普源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三年,上海普源、北京普源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6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2-011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4点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下午 17:00)。

  (二)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三)股东登记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2021年5月1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四)注意事项:

  1、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

  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近期行程记录及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防疫工作,并需符合

  届时公司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参会。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电子邮箱:ir@rigol,com

  联系电话:0512-66706688-688337

  联系人:王宁、刘昊天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2-007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32.7389 万股,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098.2165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2,130.9554 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由9,098.2165万股变更为12,130.9554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2-004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 年 4 月 19 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蔚芬女士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则,认真履职,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外部监事(指不在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兼任监事以外职务的监事)按照本薪酬方案领取监事津贴,监事津贴按月发放。内部监事(指在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兼任监事以外职务的监事)按照其与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9,402,286.4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04 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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