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2年04月26日 06:18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滕忠诚,2005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郝光伟,201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6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俞放虹,200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0.00万元(含内控审计),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90.00万元(含内控审计),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的开展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切实履行了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我们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我们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情况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本报告期末,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2,821,2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4%。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9,250吨系列光引发剂及中间体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部分车间的主体生产设施已具备投产条件,并于2022年3月15日开始逐步投料运行。

  新项目的投产将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从而使得公司的竞争优势及整体实力得到不断加强,对于公司巩固行业地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国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秀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秀玲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3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4日以专人送出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陈波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1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我们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其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部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全部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及通知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考虑,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0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6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0日

  至2022年6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中赵国锋、解敏雨、王立新、贺晞林、寇福平、张齐及赵国锋关联方赵美锋、山东圣丰投资有限公司,王立新关联方王立平,贺晞林关联方贺水济应回避表决;议案8中陈波、吕振波、罗想应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6月8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蕾

  地  址: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

  邮  编:300384

  电  话:022-58330799

  传  真:022-58330748

  邮  箱:jiuri@jiurichem.com

  (二)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会议免费,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授权委托书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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