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6日 05:2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1,665.62万元,较2021年第一季度同比增长26.28%。

  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7.91万元,2021 年第一季度为-1,217.67万元,本期同比增长1,645.58万元;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4.17万元,2021 年第一季度为-1,335.63万元,本期同比增长1,399.8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1,294.44万元,上年同期股份支付费用为2,301.95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2.35万元,上年同期为1,084.28万元,本报告期其较上年同期增长58.85%。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上市,没有无限售条件股东。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危晴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2-004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 年 4 月 19 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蔚芬女士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则,认真履职,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外部监事(指不在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兼任监事以外职务的监事)按照本薪酬方案领取监事津贴,监事津贴按月发放。内部监事(指在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兼任监事以外职务的监事)按照其与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9,402,286.4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04 月 26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2-008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69,402,286.47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69,402,286.47元。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27,38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633.1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8,020.4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12.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4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2)第0017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4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发行人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本次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58,825,845.68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58,825,845.6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80,204,255.13元(不含增值税),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0,576,440.79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0,576,440.79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发行费用不包括增值税。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269,402,286.47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2)第E00232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69,402,286.47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9,402,286.4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9,402,286.4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2)第E00232号),认为:公司编制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的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26日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2-009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拟使用人民币27,4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

  2、承诺事项: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7,4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5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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