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6日 05:2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包含2022年1-3月股份支付费用8,796,056.98元。若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003,282.43元,同比增长15.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5,337,107.98元,同比增长24.33%。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卢治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建平会计机构负责人:朱万红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2-015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盛林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许学亮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八项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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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婷、闫法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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