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2年04月16日 03:14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以下将险种名称简称为“董监高责任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的合同数额为准);

  4、保费总额:每年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的合同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后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公司全体董事作为本议案受益主体,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应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成都燃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2-005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公司207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和2022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罗龙、刘军、周昕回避表决。

  2.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罗龙、殷小军、项君、青倩回避表决。

  3.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徐林回避表决。

  4.与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青倩回避表决。

  5.与其他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青倩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8,8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6,667,000.00元(含税)。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安全工作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员工工资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全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13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确定2022年5月10日为股权登记日。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罗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31日,成都燃气对成都成燃新安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公司”)达到并表条件,从而纳入并表范围。对本期净利润增加4,969,503.66元,净资产增加35,859,821.50元。

  新安公司成立于 2002 年。根据公司章程,新安公司的股东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900万元,持股45%)、成都富源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持股 45%)、成都嘉事吉实业有限公司(出资 200万元,持股 10%)。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 3名,由成都富源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派 2 名。董事会会议决议实行一人一票。

  2022年3月,经各股东协商一致,对新安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根据修改后的章程,新安公司经营相关事项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后即可实施,成都燃气委派新安公司5名董事中的3名,能够控制新安公司董事会,进而控制新安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成都燃气为新安公司第一大股东且能够通过控制新安公司董事会进而控制新安公司,对新安公司构成控制。于2022年3月将新安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罗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2-006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公司207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志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全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就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就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于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和2022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符合公司目前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具有合理性。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分项议案表决情况

  (1)与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赵青海回避表决。

  (2)与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黎小双回避表决。

  (3)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其他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霍志昌回避表决。

  (4)与成都千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与其他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通过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文件的要求;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均回避此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三、备查文件

  成都燃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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