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2年04月16日 03:14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1,694,204.76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拟提取本年净利润的10%即47,169,420.48元进入法定公积金,提取本年净利润的3%即14,150,826.14元进入任意公积金后,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45,224,595.11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8,890,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6,667,000.00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4.56%。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2-013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10:00-11:00

  ● 会议地址: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25日前将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cdgasdb@cdgas.com),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为增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10:00-11: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3、网络互动平台地址: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罗龙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殷小军先生、独立董事严洪先生、副总经理冯玲女士及董事会秘书青倩女士,具体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公司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在2022年4月25日前将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cdgasdb@cdgas.com),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6日10:00-11:00登录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7059930

  电子邮箱:cdgasdb@cdga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报“业绩说明会”平台,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2-009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2号)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8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5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8,900,50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将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54,440.09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079,959.91元后,将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905,966,1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人民币账户,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5,966,1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9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9)第00581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377.1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35,051.54万元,2021年使用人民币7,325.6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48,219.43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未到期本金余额为4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9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中信建投证券于2019年12月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所签署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存放金额剔除公司利息收入后的账户结余金额为8,219.4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成都绕城高速天然气高压输储气管道建设项目。本公司2021年度投入金额为7,325.6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投入金额42,377.1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行投入人民币29,278.03万元。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001号)。

  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20年1月2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中信建投证券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如下: LINK Excel.Sheet.12 “\\\\Fengxinhao-pc\\证券事务管理\\1.信息披露\\4.社会责任报告\\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5.三次修订\\社会责任报告校正分工表20220407.xlsx“ “Sheet1!R5C4:R8C14“ \a \f 4 \h  \* MERGEFORMAT

  上述未到期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说明:鉴于2020年授权期限届满,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1年12月24日,公司与成都银行签署了《成都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投资者协议书》,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发行币种:人民币

  4、发行规模:40,000万元

  5、挂钩标的:北京时间下午2点彭博BFIX页面交易货币对MID定盘价

  6、预期到期利率:若观察日EUR/USD≤1.21,则到期收益率为3.55%(最高预期年收益率);若观察日1.21

  7、募集期及起息日:2021年12月24日

  8、到期日:2022年6月24日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成都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2)第0214号),认为:成都燃气管理层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成都燃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成都燃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成都燃气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成都燃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备案文件

  1、成都燃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关于成都燃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燃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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