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2-007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终结破产程序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北京裕华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裕华”)管理人转来的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密云区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京0118破2号之一,裁定宣告北京裕华破产,终结其破产程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破产清算进展情况
2017年10月30日,根据子公司北京裕华申请,结合其资不抵债实际,经征求北京裕华另一股东意见,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作出了同意对北京裕华进行破产处置的决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组织实施对北京裕华的破产处置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临2017-037号公告)。
2019年9月9日,密云区法院受理了北京裕华的破产申请。
2021年8月30日,法院指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北京裕华管理人。同年10月29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2年4月1日,北京裕华管理人向密云区法院提出裁定宣告裕华公司破产申请。
二、本次裁定情况
2022年4月8日,密云区法院认为:根据北京裕华管理人的清算报告,债务人北京裕华的现有财产只有49932.62元,债权人申请的债权总额共计10788315.07元,现有财产全部用于支付破产清算费用,案件受理费和注销费用尚未列入清算费用之中,已没有财产用于清偿普通债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宣告北京裕华破产,终结其破产程序,自即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北京裕华进入破产程序前,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及债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北京裕华破产程序终结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及后续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管理人将根据密云区法院的终结裁定,办理后续工商、税务注销登记等手续。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京0118破2号之一。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2-008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告成煤矿复产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披露了《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公司停产的公告》,公司所属分公司告成煤矿发生一起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并进行停产整顿,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详见公司临2022-005号公告)。
经过认真整改和省厅组织专家组验收,4月9日,公司收到《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告成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的批复》(豫工信煤安函〔2022〕97号),“原则同意告成煤矿复工复产,严格措施落实,确保平稳有序复工复产。”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告成煤矿年核定产能120万吨,2021年度受区域政策性停产和暴雨灾害等因素影响生产煤炭69万吨,营业收入3.88亿元,占公司全年总收入的12.05%。
经初步统计,截至4月9日,告成煤矿本次因事故共停产46天,发生停工费用约3700万元,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所产生的具体影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对复工复产工作的相关安排
(一)公司将督促告成煤矿进一步细化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强化组织领导, 严格措施落实, 确保平稳有序复工复产。
(二)公司将督促告成煤矿强化通风系统管理,合理配风,降低通风阻力,生产水平和采区要分区通风,严禁违规串联通风,采区专用回风巷不得用于运输及安设电气设备。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坚决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三)公司将督促告成煤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从理念、制度、技术、管理、责任等方面查找问题不足,强化现场管理,真正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公司将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治本攻坚,深入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安全生产大排查,紧盯突出问题、根源性问题,落实治本攻坚措施,做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22-009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18日,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政府国资委”)拟将其直接持有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集团”)的股权无偿划转给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详见公司2022-006号公告)。
4月11日,公司收到郑煤集团转来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工作方案的批复》(豫政文〔2022〕56号)和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所持郑煤集团股权划转有关情况的说明》《关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事宜的通知》,省政府国资委将所持郑煤集团72.0302%股份无偿划转至郑州市人民政府66.5534%、河南省财政厅5.4768%。目前,相关股权划转手续正在办理中。
本次变更前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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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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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郑煤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郑州市人民政府。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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