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金占用形成原因及偿还情况
因解决山推三区宿舍3号楼危房隐患问题时限紧急,为切实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妥善做好解危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群访事件,济宁市任城区政府下通知要求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推股份”或“公司”)提供全部维修及赔偿资金1,141万元。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经公司与山东山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推机械”)多次协商,同意就上述费用各自承担50%。基于上述协议约定费用分担的安排,就山推股份已全额承担赔付金额中的50%认定性质为公司关联方山推机械垫付资金570.50万元,故在此特定背景下被动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解决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公司本着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出发,将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的原则,积极应对,减少资金占用时间,不断督促山推机械偿还资金,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通过积极协调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给与山推机械资金支持,促使山推机械于2022年3月31日将公司前期垫付资金本息合计5,762,708.34元归还公司,未造成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受损的情况。山推股份先行垫付资金后,山推机械也始终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归还上市公司,不存在主观恶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关于山推三区宿舍3号楼危房隐患解决余款,由各自按照50%的责任各自承担,山推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再为其先行垫付资金。
2、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合规经营的意识。杜绝出现任何形式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3、组织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资金占用、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事项的培训和学习,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提高公司员工法律及风险意识;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不断增强自我规范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的执行,提高规范意识。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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