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04月01日 03:30 证券时报

  (上接B105版)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表格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做了调整后的金额。上述募集资金投入的调整已经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2、“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投入410.47万元投入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下同)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商誉减值准备计提

  公司于2016年12月完成对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100%的股权收购,本次收购共支付股权转让款30,000.00万元,形成合并商誉18,136.62万元。2020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6,035.87万元,2020年末公司该项投资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2,100.75万元。2021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26.62万元,2021年末公司该项投资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1,474.13万元。

  公司根据千百辉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剔除非正常性因素后按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对千百辉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了重新估算。商誉减值的主要测试过程包括:

  1)本次资产减值测试的收益期为无限期,采用分段法对资产组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资产组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其中明确的预测期取5年,从第6年起为永续期。

  2)千百辉的营业收入主要为项目的工程收入。对于项目的工程收入,首先基于公司在建项目的后续收益,然后根据千百辉现签订合同项目和追踪项目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参考公司自身经营优势和行业的发展状况综合预测。

  3)营业成本主要为项目的工程成本。工程成本主要按照公司的成本预算数据结合公司历史项目、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同类型项目毛利率水平分析比较确定。

  4)根据千百辉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结合所进行项目的实际情况,现行流转税等税收政策,测算未来各项费用及税金支出现金流量;

  5)根据公司目前的项目规模和营运资金需求,结合业务后续发展情况,预测未来营运资金的变动。

  6)根据市场收益率水平、长期国债无风险收益率水平,考虑细分行业的特性及企业个别风险因子等综合确定折现率,对千百辉未来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后为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

  根据上述测试过程,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2,051.48万元,低于账面价值2,678.10万元,差额为626.62万元,对应归属于本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金额为626.62万元。经管理层讨论决定,本期公司确认商誉减值损失626.62万元,年末公司对千百辉公司商誉净值为1,474.13万元。

  2021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26.62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

  2、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一)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③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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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21年度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2.03万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46.5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0.19万元,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8.33万元。

  3、存货跌价准备的说明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1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损失-520.4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23.25万元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并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相应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2年度,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及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申请银行授信或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总金额上限不超过2亿元。公司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开展授信及对外担保时,有相应明确的授权体系及制度流程支撑。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吴涵渠先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吴涵渠先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全资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预计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发展战略和资金预算,公司拟在下述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内向以下列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全资子公司信息如下:

  (一)被担保人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维君

  3、注册资本:10006.00万人民币元

  4、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2006

  5、主营业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标识设计及工程安装;智慧照明;园林绿化工程;合同能源管理;照明灯具及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环境艺术设计;灯具、照明器材、装潢材料、电子产品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自有物业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权状况: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状况

  7-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

  7-2、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均来自于千百辉财务报表数据。

  (二)被担保人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黄斌

  3、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元

  4、注册地址:惠州大亚湾西区永达路7号

  5、主营业务:LED光电产品、电子大屏幕显示屏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照明工程设计及安装;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节能技术的开发、咨询、上门维护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电子设备租赁;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设计、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状况: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状况

  7-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

  7-2、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均来自于惠州奥拓财务报表数据。

  三、年度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上述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总金额上限为2亿元人民币。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吴涵渠先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吴涵渠先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效的对外担保总额度(含本次担保)为5.00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0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00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2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其他

  公司将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进行严格审核,后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或“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或“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南京奥拓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惠州奥拓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现金管理的额度的期限为2022年度内并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分别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目前上述实收募集资金已统一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续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规定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结果,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各自存放于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如下相应调整:

  单位: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837.5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500.39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南京奥拓、惠州奥拓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投放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风险低;(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投资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产品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三)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期限为2022年度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资金来源及额度

  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子公司拟购买最高额度不超过9,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南京奥拓拟购买最高额度不超过6,500.00万元,惠州奥拓拟购买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上述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南京奥拓、惠州奥拓管理层研究决定,并报公司董事长、南京奥拓及惠州奥拓执行董事审批后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结构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各自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子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分别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对最高额度分别不超过6,500.00万元、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2022年度内可滚动使用。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15:00-17: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吴涵渠先生、董事兼总裁杨四化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彭世新女士、独立董事李华雄先生、董事会秘书孔德建先生、保荐代表人张迪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22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综合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指定银行申请授信、质押、担保、融资及其他与本次申请授信及融资等相关的事项,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30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中短期理财,使用最高额度低于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投资稳健型理财产品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自有闲置资金的总额不高于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拟通过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上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四)委托理财事项授权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

  用于本公告所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未经相关审议,公司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本公告所述投资。

  (六)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或其他被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及时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控制度

  (一)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二)公司已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并且制定了专门的《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的投资标的为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投资于稳健型理财产品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公司审计部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进行该类投资,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经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以保证规范运作和防范风险。公司的本次投资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通过《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拓电子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荐机构对奥拓电子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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