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5日 05:4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16,617.47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617.4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累积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778.11万元,公司母公司累积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857.64万元。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分配股票股利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可再生能源发展迅猛,天然气重要性日益凸显

  对于未来能源发展格局,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2060年世界和中国能源展望》(2021年版)按照最有可能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理想情况即合作减排情景进行分析。此种情景下各国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全球技术共享、资金优化流动、资源互补,化石能源行业、企业积极有序转型。到206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例将达到58.6%。化石能源占比逐步下降,但其中天然气因储量丰富、清洁低碳,是可再生能源的伙伴能源,到2040年仍将持续增长,与2015年相比增长幅度可达36.6%。而在博弈情景下,可再生能源、储能等发展达不到减排需要,天然气在能源转型中的重要性更为突出。天然气将持续增长到2045年左右,并长期稳定在峰值平台期。

  ■

  注:上图来源于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2060年世界和中国能源展望》(2021年版)

  综合来看各地区天然气需求增长将拉动产量持续增长。产量增长则依赖于行业新增投资。2021年,天然气价格波动剧烈,虽然受市场平衡机制影响,价格开始逐渐回归,仍能侧面说明天然气领域现有投资尚未完全覆盖需求。因此,天然气行业将迎来规模更加庞大的投资行为。目前,受现有技术制约,新能源发展格局尚不明朗,市场焦点仍将围绕传统能源,特别是天然气领域。公司在天然气领域积累了充足的先发优势,先后参与了Wheatstone LNG、Yamal LNG、Arctic LNG 2等超大型天然气液化项目,拥有完善的工程业绩。后续公司将继续把天然气作为重点市场进行开发和跟进。

  (二)石油能源尚未达到峰值,海洋能源将支撑起增量空间

  能源转型速度不断加快,但即使在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2060年世界和中国能源展望》(2021年版)合作减排情景下,石油资源达到峰值仍需要一定时间。并且作为目前全球最大能源品种,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保有庞大市场空间。其中,全球海上待开发原油可采储量截至2021年10月为1,892亿桶,将为石油市场增长提供足够支撑。

  FPSO是海洋油气开发代表性产品,巴西是全球FPSO主要市场,巴西国油持续推进其BOOT战略。凭借较低的开发成本,以及逐步流行的融资租赁模式,巴西FPSO市场始终保持稳定。2021年,国际原油价格始终处于高位水平,高油价扩展了FPSO开发项目的利润空间,项目推进速度不断加快。另外,OE Digital和Woodmackenzie数据显示,2021年前10个月的勘探发现数量较少,浅水油田新发现数量为34个,深水为12个,超深水为5个。2021年全球勘探发现油气田数量和2020年相当。部分市场观点认为,2020和2021年油气勘探低发现会减少未来油气供应量,从而支撑油价,对短期油价持乐观态度。因此除了巴西国油的P80和P81项目发出招标之外,苏里南、圭亚那、西非甚至英国和东南亚的小油田也开始起草产量增加计划,并且准备配置更大产量的FPSO以适应未来一段时间的高油价行情。众多公司的加入,增加了市场潜在项目规模,海工市场慢牛行情开始显现。公司通过前瞻性的战略布局,突破了FPSO详细设计、总装、调试等业务环节。公司将牢牢把握本轮市场行情,凭借全链条服务优势,争取更多优质订单。

  公司面向国内和国际市场,专注于天然气液化、海洋油气开发、矿业开采等行业的高端客户,为其提供专用模块集成设计与建造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大类分为天然气液化模块、海洋油气开发模块、矿业开采模块等,产品具体涉及十多种子类别。

  公司为天然气液化、海洋油气开发、矿业开采领域中的国内外高端客户提供能源资源设施开发的专业分包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天然气液化、海洋油气开发、矿业开采项目领域。

  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8,112.45万元,同比2020年增长58.22 %,其中来自天然气液化模块230,894.86万元、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模块175,944.91万元;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617.43万元,同比2020年增长26.26%。

  截止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527,829.63万元,净资产333,331.00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7         股票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22-010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在公司408会议室召开。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本次定期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身处天津以外地区的独立董事,通过视频电话形式参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9票。会议由彭文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容诚审字[2022] 230Z1101号审计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履职情况,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总裁在报告期内的履职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职情况,报告的审议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出具的2021年度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职情况,报告的审议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的2021年度工作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职情况,报告的审议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出具的2021年度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职情况,报告的审议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充分发挥了自身职权,出具的2021年度述职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职情况,报告的审议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充分重视投资者回报,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制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的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及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的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可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与稳健性,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及审计工作要求。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出口业务占公司业务比例较大,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有利于公司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的同时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下,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执行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项目履约担保额度进行预计,旨在保障子公司正常履行项目合同,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良的影响。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遵循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计提,依据充分合理,有助于向投资者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修订后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修订的决策及审议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修订后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自身经营业绩情况,结合行业年度薪酬水平、各董事岗位职责以及履职情况对董事2022年度的薪酬水平进行调整和确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保障了公司及公司董事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自身经营业绩情况,结合行业年度薪酬水平、各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以及履职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薪酬水平进行调整和确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保障了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等管理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机构健全完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管理、控制及监督作用,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 审议通过《容诚审字[2022] 230Z1102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董事会认为: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内控运行情况,报告编制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1、3、10、11、12、13、14、16、19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召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2-01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在公司407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票。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永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容诚审字[2022]230Z1101号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履职情况,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充分重视投资者回报,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制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的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及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的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可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与稳健性,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及审计工作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执行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项目履约担保额度进行预计,旨在保障子公司正常履行项目合同,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良的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开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预计负债事项,对公司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评估,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时,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自身经营业绩情况,结合行业年度薪酬水平、各监事岗位职责以及履职情况对监事2022年度的薪酬水平进行调整和确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保障了公司及公司监事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等管理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机构健全完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管理、控制及监督作用,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充分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容诚审字[2022] 230Z1102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内控运行情况,报告编制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2-012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完毕,亦未注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分配股票股利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16,617.47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617.4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累积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778.11万元,公司母公司累积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857.64万元。

  公司于2019年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完毕,亦未注销,根据《回购细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分配股票股利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当前自身的经营发展情况,兼顾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制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审议及决策程序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充分重视投资者回报,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制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的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2-013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郁向军,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科大讯飞(002230)、博迈科(603727)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鹏飞,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神剑股份(002361)、欧普康视(300593)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琪,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从事质量控制工作,拥有多年证券业业务工作经验。无其他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郁向军、签字注册会计师郑鹏飞、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80万元,与上期保持一致;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与上期保持一致。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在担任公司以前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计委员会已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核查,已审议通过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诚信状况良好,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高质量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并且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依法独立承办审计业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2-01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资管”)2022度拟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另外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总额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情况,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2022年度拟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另外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总额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额度使用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

  注册资本:28,672.173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8月15日

  营业期限:2002年8月1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开采设备、石油石化设备、采矿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新能源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机电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调试;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钢结构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压力容器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的展销;自有房屋租赁;代办保税货物仓储;自营及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二十七路53号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7月16日

  营业期限:2009年7月16日至2029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金属结构制造;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船舶港口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三)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312室

  法定代表人:吴章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8月27日

  营业期限:2018年8月27日至2068年8月26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授信额度以及因授信而提供的担保额度为预计的最高限额,目前尚未签署任何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和中信保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与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的需求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此事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2,328.38万元人民币(以上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额度,且此担保总额中涉及美元的金额是按照2022年3月23日汇率1美元兑换6.3558元人民币计算),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9.70%,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22-01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拟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该额度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开展外汇衍生品计划的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拟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该额度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为满足生产经营出口业务之需要,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且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计划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占公司业务比例较大,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拟开展外汇衍生品计划,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的外币订单收款及外币资金得到保值。同时,外汇衍生品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

  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且未按规定操作程序而造成一定风险。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或者在合约期限内合作机构出现倒闭等情形,导致公司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市场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并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为避免操作风险,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制度就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为避免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大型商业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可规避履约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旨在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2-016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境内合法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科资管”)、博迈科海洋工程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迈科”)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持续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限额和具体要求

  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博迈科资管、香港博迈科在保证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循环滚动使用

  (三)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投资审批权限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境内合法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券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型产品(信托产品除外),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2、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通过适度投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除外),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金额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批准的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本金余额为2.90亿元,未超过上述董事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批准额度。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2-01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迈科”)业务发展要求,在充分评估天津博迈科2022年度业务量的基础上,公司申请2022年度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提供60亿元的项目履约担保额度(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博迈科

  ●本次预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预计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一)基于公司子公司天津博迈科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项目合同履行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与业主方签署担保协议作为合同履行的必备条件的情况已成为常态,鉴于此,在充分评估2022年度子公司业务量的基础上,现申请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提供60亿元的项目履约担保额度(其中若涉及外币则以业务当天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此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担保协议为准,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修改或到项目完工因最终决算导致合同金额发生变化,担保协议中的金额自动匹配调整后的合同金额。担保具体额度使用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期限内此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项目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二十七路53号

  法定代表人:彭文成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7月16日

  营业期限:2009年7月16日至2029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港口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金属结构制造;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船舶港口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预计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天津博迈科因履行项目合同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截至目前尚未签署任何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业务中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执行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项目履约担保额度进行预计,旨在保障子公司正常履行项目合同,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良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项目履约担保额度主要为子公司经营所需,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子公司的共同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本事项相关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2,328.38万元人民币(以上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额度,且此担保总额中涉及美元的金额是按照2022年3月23日汇率1美元兑换6.3558元人民币计算),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9.70%,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2022-018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现将2021年度内分项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情况说明如下:

  一、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持有的金融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金融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需要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11,543,301.92元。具体如下表: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形成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合同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需要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8,845,603.05元。具体如下表: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

  三、 计提预计负债

  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执行合同进行减值测试,需要计提待执行亏损合同预计负债53,970,634.62元,此部分为公司承接的部分建造项目预计合同总成本高于合同总金额,对其未完工部分计提的预计负债。具体如下表: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

  四、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合计74,359,539.59元均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相应减少了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4,359,539.59元,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减少63,205,608.65元。

  五、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预计负债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遵循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计提,依据充分合理,有助于向投资者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六、 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开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预计负债事项,对公司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评估,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时,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

  八、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量方法恰当,确认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事项。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2-019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迈科”)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7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7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51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7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294.9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2,265.0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5,029.9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51Z0012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1年7月2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8,967.39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967.39万元。

  (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3,517.37万元(含利息收入3.8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607.74万元(含利息收入11.12万元)。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44.14万元。

  (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077.54万元(不含利息收入),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7,952.4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7,981.61万元。差异- 29.18万元,系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理财收益、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7月28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签署《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73992976833、270092973030),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2047619300077463),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1年11月24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重新签订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204761930008493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1月,公司终止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工程项目建设,将该项目尚未投入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向临港海洋重工建造基地四期改扩建工程项目中,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账户:0302047619300077463)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账户:0302047619300084938),公司已办理完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账户:0302047619300077463)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2021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天津港大沽口港区临港博迈科 2#码头工程”结项,公司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账户:273992976833)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2021年12月,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账户: 270092973030)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兴业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别签署的《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57,077.54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2:变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博迈科《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博迈科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博迈科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相关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博迈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博迈科已披露情况基本一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博迈科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17,981.61万元,将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投入使用。

  保荐机构对博迈科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2022-020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40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0日

  至2022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4、5、6、7、8、9、10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4、5、6、7、9、11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及上网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7、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9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莉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邮政编码:300457

  电话:022-6621 9991

  传真:022-6629 9900-6615

  2、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人气榜
跟牛人买牛股 入群讨论
今日热度
问股榜
立即问股
今日诊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3-30 瑞德智能 301135 --
  • 03-29 七丰精工 873169 6
  • 03-28 普源精电 688337 60.88
  • 03-28 冠龙节能 301151 30.82
  • 03-25 铭利达 301268 28.5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