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5日 05:4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公司代码:603606                       公司简称:东方电缆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78,604,332.4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17,860,433.25元,公司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0,743,899.2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59,469,595.6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306,803,336.89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同时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使全体股东在共同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的同时, 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此,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2021年12 月31 日总股本687,715,368股为基数,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21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2,459,469,595.60元,公司拟以2021年12 月31 日总股本687,715,368股为基数,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21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2,459,469,595.6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700,378.80元。

  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2,218,769,216.80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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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国内陆地电缆、海底电缆系统核心供应商,位列2021年度全球海缆(能源领域)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榜单、2021年度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公司主营业务为海底电缆、陆地电缆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按照CSRC(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分类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改版)属于电线、电缆制造业(3831)。

  电线电缆行业

  电线电缆是用来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制造各种电机、仪器、仪表,实现电磁能量转换所不可或缺的一大类电工产品,是电气化、信息化社会中重要的基础性配套产业,被称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具有用途广泛、品种繁多、门类齐全等特点。其产品广泛的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新能源、建筑工程、海洋工程、通信、石油、化工、汽车、船舶及航空航天等各个领域。

  报告期内,从全球范围看,尽管新冠肺炎疫情对于汽车和航空等领域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但是对于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投资保持增长,尤其是中国和印度等新兴经济体城镇化与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从而推动了全球电线电缆行业的复苏与发展。据Research and Markets报告,2021年全球电线电缆市场规模达到3350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将增长到4268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为5%。其中全球电力电缆市场预计将从2021年的2445亿美元增长到2026年的2963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9%。

  欧洲、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电线电缆行业已经经过了上百年的发展历史,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其电线电缆巨头依靠资金、技术、人才方面的优势已经实现了跨国、跨地区的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产业集中度比较高,其中美国前十名电线电缆企业占其国内市场份额达70%以上,日本前七名电线电缆企业占其国内市场份额达65%以上,法国前5名电线电缆企业占其国内市场份额达90%以上。全球电线电缆行业已经进入几大巨头垄断竞争阶段。

  在我国,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稳步增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落实,以及“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品质”等宏观政策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带动电力、石油、化工、城市轨道交通、汽车、建筑、新能源以及船舶等行业快速发展。尤其是智能输配电网建设与特高压网架建设投资不断加大,促进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实现了高效发展。如今,电线电缆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第二大配套产业,占据我国电工行业四分之一的产值。其产品广泛的应用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

  截止到 2019 年,我国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数量有 10000 余家,其中规模以上(年产值 2000 万元以上)企业数量有 4281 家,行业内75%以上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没有一家企业具有绝对的龙头优势。2015年-2020年我国电线电缆销售收入总体呈波动增长态势,2020年中国电线电缆行业销售收入达到1.57万亿元,同比增长12.14%。预计2021年我国电线电缆销售收入将达1.65万亿元,2020年-2024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89%。(数据来源:电线电缆网,观研报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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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表一

  此外,早在2011年,中国电线电缆总产值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电线电缆生产国。2017年,中国电线电缆消耗量占全球电线电缆消耗比重达34%(按照金属电缆的导体重量计算),成为全球电线电缆消费量最大的市场。2009年至2018年,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和高性价比优势,中国电线电缆出口量由143万吨上升至242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6.02%,成为全球第一大电线电缆出口国。(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海关)

  报告期内,受国内“产业转型升级”相关政策的影响,以及部分头部企业研发能力和产品技术水平不断进步,在高端产品领域已经具备与国外龙头企业竞争的实力。电线电缆行业内资源整合进程进一步加速,行业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压力,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进入深化发展期。行业内头部企业的规模效应和经济效应将愈发明显,根据亚太线缆产业协会和线缆信息研究院发布的《2021年全球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20强》榜单,其中中国企业上榜11家,这表明我国电线电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已经跃居国际前列。

  (一)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现拥有陆缆系统、海缆系统、海洋工程三大产品领域。拥有500kV 及以下交流海缆、陆缆,±535kV 及以下直流海缆、陆缆的系统研发生产能力,并涉及海底光电复合缆、海底光缆、智能电网用光复电缆、核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缆、防火电缆、通信电缆、控制电缆、综合布线、架空导线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能力,提供深远海脐带缆和动态缆系统、超高压电缆和海缆系统、智能配网电缆和工程线缆系统、海陆工程服务和运维系统四大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通信、石化、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核能、海洋油气勘采、海洋军事等领域。公司通过了ISO 三大体系认证,拥有挪威船级社DNV 认证证书。

  (二)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海缆系统采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服务”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同

  时已涉及海洋工程领域,提供EPC总包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公司陆缆系统采用“研发、生产、

  销售”,通过直销招投标和经销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差异化的产品。公司

  内部通过技术创新,加快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等方式提升创新能力;通过“两化融合”对公司现有装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提升了公司的产能,保证销售订单的准时交付;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围绕“3+2”市场体系的战略部署,重点突破国际、国内重大市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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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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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东方电缆实现营业收入79.32 亿元,同比增长57.0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1.89亿元,同比增长33.98%;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净利润11.49 亿元,同比增长39.44%,基本每股收益1.81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14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于2022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19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78,604,332.4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17,860,433.25元,公司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0,743,899.2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59,469,595.6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306,803,336.89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同时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使全体股东在共同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的同时, 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此,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2021年12 月31 日总股本687,715,368股为基数,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21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2,459,469,595.6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700,378.8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2,218,769,216.80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报告等。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九)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上述第二、三、四、五、六、七、八、十、十五、十七、十八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15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通知;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3月2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4、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平飞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78,604,332.4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17,860,433.25元,公司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0,743,899.2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59,469,595.6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306,803,336.89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同时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使全体股东在共同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的同时, 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此,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2021年12 月31 日总股本687,715,368股为基数,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21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2,459,469,595.6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700,378.8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2,218,769,216.80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八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1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较2020年度增长52.17%,现金分红比例为20.25%,低于30%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且公司正处于产业升级关键时期,“海陆并进”的发展战略正进一步加快推进;同时为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必须加大研发力度,保持持续创新能力。为此,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提出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78,604,332.4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17,860,433.25元,公司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0,743,899.2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59,469,595.6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306,803,336.89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同时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使全体股东在共同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的同时, 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此,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2021年12 月31 日总股本687,715,368股为基数,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21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2,459,469,595.6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700,378.8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2,218,769,216.80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现拥有陆缆系统、海缆系统、海洋工程三大产品领域。拥有500kV 及以下交流海缆、陆缆,±535kV 及以下直流海缆、陆缆的系统研发生产能力,并涉及海底光电复合缆、海底光缆、智能电网用光复电缆、核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缆、防火电缆、通信电缆、控制电缆、综合布线、架空导线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能力,提供深远海脐带缆和动态缆系统、超高压电缆和海缆系统、智能配网电缆和工程线缆系统、海陆工程服务和运维系统四大整体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通信、石化、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核能、海洋油气勘采、海洋军事等领域。公司通过了ISO 三大体系认证,拥有挪威船级社DNV 认证证书。公司所处电线电缆行业系资金密集型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期。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海缆系统采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服务”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同时已涉及海洋工程领域,提供EPC总包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公司陆缆系统采用“研发、生产、销售”,通过直销招投标和经销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差异化的产品。公司目前正处于产业升级关键时期,“海陆并进”的发展战略正进一步加快推进,海缆系统及海洋工程产业在公司营收占比逐年提升。同时为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必须加大研发力度,保持持续创新能力。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东方电缆实现营业收入79.32 亿元,同比增长57%,利润总额13.70亿元,同比增长33.2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1.89亿元,同比增长33.98%;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净利润11.49 亿元,同比增长39.4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5.86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3.8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8.82亿元,每股净资产7.10元,净资产收益率(加权)32.18%,基本每股收益1.81元。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公司需确保自身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也有利于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了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特别是核心产品海缆订单的正常生产、交付,以及“超高压海缆南方产业基地”的建设,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对截至2021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用于采购原材料等主营业务流动资金需求、海缆等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重大项目支出、预防重大风险等方面,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2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等要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1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卫: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包括理工能科(002322)、祖名股份(003030)、杭州热电(605011)、天普股份(605255)、东方电缆(603606)、长川科技(300604)、兆丰股份(300695)、深赛格(000058)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俞金波: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包括传化智联(002010)、长川科技(300604)、东方电缆(603606)、雪龙集团(603949)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颖玲,2005年4月取得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 2010年1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专业标准与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13年1月开始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包括传化智联(002010)、南华期货(603093)、银亿股份(000981)、宁波华翔(002048)等。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卫、俞金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颖玲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专业的服务。

  3、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且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在以往的执业过程中作风严谨、公正执业且勤勉高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顺利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3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1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为了满足生产、销售规模扩大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拟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一、 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的必要性

  2020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总的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包含已授信部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目前鉴于以下两方面考虑,有必要增加银行授信总额:(1)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32亿元,比2019年度增长114.95%,2022年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85.15亿元,同比2021年度预计增长7%,流动资金需求量增加。(2)2022年截止目前,公司已公告的重大项目中标金额超50亿元,其中海缆重大项目中标占有率高,对应的保函开具同样需要占用大量银行授信额度且保函期限较长。

  综上所述,现有综合授信总额度55亿元已不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

  二、 综合授信具体方案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将综合授信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包含已授信部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19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或“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1,739,12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0元,共计募集资金71,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40.57万元(不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69,459.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42.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117.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0号)。

  2.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43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本次发行保荐人及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200.00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1,132.08万元,已坐扣的对应可抵扣进项税额67.92万元已由本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由自有资金账户划转入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后的募集资金为78,867.9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8.7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619.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1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将结余的募集资金0.46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已注销

  2.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小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0月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的下属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未到期的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无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电缆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东方电缆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西部证券认为,东方电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八、独立董事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7月,因新冠疫情影响,实际于2021年9月开始投产并实现效益 。

  附件2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

  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20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在2022年继续开展铜和铅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紧紧围绕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把握国家建设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倡议、新基建等重要战略机遇,构建国际、国内双向开拓、当前与今后同步推进的新市场格局,在国际、国内重大市场、重点项目开拓中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在新能源海上风电领域和高端陆缆系统领域。铜、铅是公司海缆系统和陆缆系统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了规避铜和铅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拟在2022年仍开展铜和铅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二、2022年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期限

  1. 公司2022年度预计套期保值交易计划:

  ■

  2. 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

  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受行业政策、利率、现货市场价格、公司操作等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将严格执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利用期货锁定采购、销售价格,配合工厂生产业务,不做投机性交易,风险较小而且可控。公司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审慎的预估:

  1、市场风险

  一是期货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期货产品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三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风险。

  2、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对期货市场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导致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并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一定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市场订单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并且用于套期保值的保证金资金规模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以避免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

  2、公司明确铜和铅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期货业务,只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进行场外市场交易,只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铜和铅商品的价格风险,不接受其他任何单位的委托和代理期货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公司合规监督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五、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由于期货、期权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因此,用少量的资金就可以锁定大批货物和库存,并加快资金的周转速度,节省资金成本,避免资金规模占用。

  2、可有效降低铜、铅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开展铜、铅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在期货、期权市场和现货市场里实现价格主动管理,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铜、铅的价格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从而保证产品利润更加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拟于2022年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并将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2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OIMS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决策程序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2019年9月17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OIMS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2021年度奖励基金的计提依据

  2021年度,公司未计提OIMS奖励基金前实现净资产收益率33.37%,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241,592,847.12元,较2018年度增长624.24%。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当年实现的净资产收益率大于12%(包含12%)且相比2018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大于60%(包含60%),则计提比例为8%。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公司未计提OIMS奖励基金前实现净资产收益率33.37%,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241,592,847.12元,较2018年度增长624.24%。综合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和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两个指标,2021年OIMS奖励基金的可计提比例为8%。

  三、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提取比例及金额

  基于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超过期初的公司年度盈利预算,同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慎考虑,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为5%,计提总金额为62,079,642.36 (1,241,592,847.12*5%)元。

  四、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2021年度奖励基金已在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计提。

  本次计提方案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计提的执行方案

  本方案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计提,后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据考核办法,结合任职岗位、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评结果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奖励对象,拟定《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相关数据,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及总额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计提方案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奖励基金的计提将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监事会意见

  经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基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相关数据,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及总额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计提方案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奖励基金的计提将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22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43号”文核准,于2020年9月24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49号文同意,公司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0月2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缆转债”,债券代码“113603”。

  根据有关规定和《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东缆转债”自2021年3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3.88元/股。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实施完毕2020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自2021年5月27日起,“东缆转债”转股价格由23.88元/股调整为23.6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东缆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码:2021-030)。

  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9月30日,累计共有178,000元“东缆转债”已转换成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为7,461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14064%。

  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东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30.75元/股),已触发“东缆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东缆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东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东缆转债”全部赎回。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实施“东缆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29日)收市后,累计共有794,955,000元“东缆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占“东缆转债”发行总额的99.369375%,累计转股数量为33,610,847股,占“东缆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138452%。本次“东缆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87,715,368股。公司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23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

  至2022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3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进行登记(以2022年4月20日16:30时前公司收到邮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8:30-11:30、13:30-16:30

  4、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5801

  电话:0574-86188666

  2、会议说明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24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06日(星期三)下午 13:00-14: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3月28日(星期一)至04月0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orient@orientcabl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25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4月06日下午 13:00-14:30举行2021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06日下午 13:00-14: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夏崇耀先生

  总经理:夏峰先生

  董事会秘书:乐君杰先生

  财务总监:柯军先生

  独立董事:周静尧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4月06日(星期三)下午 13:00-14: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3月28日(星期一)至04月0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orient@orientcabl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乐君杰  江雪微

  电话:0574-86188666

  邮箱:orient@orientcabl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25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Boskalis联合中标欧洲海上风电总包项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欧洲领先的海洋工程承包商Boskalis 作为联合体获得欧洲输电网运营商TenneT的Hollandse Kust West Beta(HKWB)项目。公司为该项目提供海底电缆的设计、供货、测试及技术服务;Boskalis将提供海况调查、海缆敷设等施工服务。具体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Hollandse Kust West Beta海上风电项目

  中标产品:220kV海底电缆、66kV海底电缆及220kV高压电缆产品

  中标金额:约75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5.3亿元)

  该项目是由TenneT规划并承建的海上风电送出项目,总装机容量700MW,送出海缆系统按两回路设计,每回路由220kV海底电缆和220kV高压电缆组成,另66Kv海底电缆用于两个海上升压站的连接。项目计划于2025年投运。

  二、本次项目执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是公司在欧洲市场获得的重大超高压海缆项目,体现公司在技术创新、产品质量等方面获得欧洲主流客户的认可,对下步布局欧洲高端市场具有深远意义,助力欧洲清洁能源转型,减少碳排放。

  该项目中标后其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将按照合同要求组织生产、交付工作。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只收到中标通知书,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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