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06 公司简称:东方电缆
二0二二年三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78,604,332.4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17,860,433.25元,公司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0,743,899.2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59,469,595.6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306,803,336.89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同时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使全体股东在共同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的同时, 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此,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2021年12 月31 日总股本687,715,368股为基数,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21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2,459,469,595.60元,公司拟以2021年12 月31 日总股本687,715,368股为基数,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21年 12 月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2,459,469,595.6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700,378.80元。
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2,218,769,216.80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国内陆地电缆、海底电缆系统核心供应商,位列2021年度全球海缆(能源领域)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榜单、2021年度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10强。公司主营业务为海底电缆、陆地电缆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按照CSRC(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分类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改版)属于电线、电缆制造业(3831)。
电线电缆行业
电线电缆是用来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制造各种电机、仪器、仪表,实现电磁能量转换所不可或缺的一大类电工产品,是电气化、信息化社会中重要的基础性配套产业,被称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具有用途广泛、品种繁多、门类齐全等特点。其产品广泛的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新能源、建筑工程、海洋工程、通信、石油、化工、汽车、船舶及航空航天等各个领域。
报告期内,从全球范围看,尽管新冠肺炎疫情对于汽车和航空等领域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但是对于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投资保持增长,尤其是中国和印度等新兴经济体城镇化与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从而推动了全球电线电缆行业的复苏与发展。据Research and Markets报告,2021年全球电线电缆市场规模达到3350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将增长到4268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为5%。其中全球电力电缆市场预计将从2021年的2445亿美元增长到2026年的2963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9%。
欧洲、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电线电缆行业已经经过了上百年的发展历史,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其电线电缆巨头依靠资金、技术、人才方面的优势已经实现了跨国、跨地区的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产业集中度比较高,其中美国前十名电线电缆企业占其国内市场份额达70%以上,日本前七名电线电缆企业占其国内市场份额达65%以上,法国前5名电线电缆企业占其国内市场份额达90%以上。全球电线电缆行业已经进入几大巨头垄断竞争阶段。
在我国,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稳步增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落实,以及“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品质”等宏观政策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带动电力、石油、化工、城市轨道交通、汽车、建筑、新能源以及船舶等行业快速发展。尤其是智能输配电网建设与特高压网架建设投资不断加大,促进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实现了高效发展。如今,电线电缆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第二大配套产业,占据我国电工行业四分之一的产值。其产品广泛的应用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
截止到 2019 年,我国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数量有 10000 余家,其中规模以上(年产值 2000 万元以上)企业数量有 4281 家,行业内75%以上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没有一家企业具有绝对的龙头优势。2015年-2020年我国电线电缆销售收入总体呈波动增长态势,2020年中国电线电缆行业销售收入达到1.57万亿元,同比增长12.14%。预计2021年我国电线电缆销售收入将达1.65万亿元,2020年-2024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89%。(数据来源:电线电缆网,观研报告网)
图表一
此外,早在2011年,中国电线电缆总产值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大电线电缆生产国。2017年,中国电线电缆消耗量占全球电线电缆消耗比重达34%(按照金属电缆的导体重量计算),成为全球电线电缆消费量最大的市场。2009年至2018年,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和高性价比优势,中国电线电缆出口量由143万吨上升至242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6.02%,成为全球第一大电线电缆出口国。(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海关)
报告期内,受国内“产业转型升级”相关政策的影响,以及部分头部企业研发能力和产品技术水平不断进步,在高端产品领域已经具备与国外龙头企业竞争的实力。电线电缆行业内资源整合进程进一步加速,行业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压力,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进入深化发展期。行业内头部企业的规模效应和经济效应将愈发明显,根据亚太线缆产业协会和线缆信息研究院发布的《2021年全球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20强》榜单,其中中国企业上榜11家,这表明我国电线电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已经跃居国际前列。
(一)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现拥有陆缆系统、海缆系统、海洋工程三大产品领域。拥有500kV 及以下交流海缆、陆缆,±535kV 及以下直流海缆、陆缆的系统研发生产能力,并涉及海底光电复合缆、海底光缆、智能电网用光复电缆、核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缆、防火电缆、通信电缆、控制电缆、综合布线、架空导线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能力,提供深远海脐带缆和动态缆系统、超高压电缆和海缆系统、智能配网电缆和工程线缆系统、海陆工程服务和运维系统四大解决方案。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通信、石化、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核能、海洋油气勘采、海洋军事等领域。公司通过了ISO 三大体系认证,拥有挪威船级社DNV 认证证书。
(二)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海缆系统采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服务”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同
时已涉及海洋工程领域,提供EPC总包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公司陆缆系统采用“研发、生产、
销售”,通过直销招投标和经销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差异化的产品。公司
内部通过技术创新,加快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等方式提升创新能力;通过“两化融合”对公司现有装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提升了公司的产能,保证销售订单的准时交付;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围绕“3+2”市场体系的战略部署,重点突破国际、国内重大市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东方电缆实现营业收入79.32 亿元,同比增长57.0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1.89亿元,同比增长33.98%;归属于母公司扣非净利润11.49 亿元,同比增长39.44%,基本每股收益1.81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1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卫: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包括理工能科(002322)、祖名股份(003030)、杭州热电(605011)、天普股份(605255)、东方电缆(603606)、长川科技(300604)、兆丰股份(300695)、深赛格(000058)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俞金波: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包括传化智联(002010)、长川科技(300604)、东方电缆(603606)、雪龙集团(603949)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颖玲,2005年4月取得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 2010年1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专业标准与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13年1月开始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包括传化智联(002010)、南华期货(603093)、银亿股份(000981)、宁波华翔(002048)等。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卫、俞金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颖玲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专业的服务。
3、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且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在以往的执业过程中作风严谨、公正执业且勤勉高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顺利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3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19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或“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1,739,12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0元,共计募集资金71,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40.57万元(不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69,459.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42.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117.2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10号)。
2.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43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本次发行保荐人及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200.00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1,132.08万元,已坐扣的对应可抵扣进项税额67.92万元已由本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由自有资金账户划转入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后的募集资金为78,867.9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8.7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619.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1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将结余的募集资金0.46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已注销
2.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小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0月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的下属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未到期的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无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电缆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东方电缆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西部证券认为,东方电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八、独立董事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7月,因新冠疫情影响,实际于2021年9月开始投产并实现效益 。
附件2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22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43号”文核准,于2020年9月24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49号文同意,公司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0月2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缆转债”,债券代码“113603”。
根据有关规定和《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东缆转债”自2021年3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3.88元/股。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实施完毕2020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自2021年5月27日起,“东缆转债”转股价格由23.88元/股调整为23.6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东缆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码:2021-030)。
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9月30日,累计共有178,000元“东缆转债”已转换成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为7,461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14064%。
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东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30.75元/股),已触发“东缆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东缆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东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东缆转债”全部赎回。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实施“东缆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29日)收市后,累计共有794,955,000元“东缆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占“东缆转债”发行总额的99.369375%,累计转股数量为33,610,847股,占“东缆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138452%。本次“东缆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87,715,368股。公司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23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
至2022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3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进行登记(以2022年4月20日16:30时前公司收到邮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8:30-11:30、13:30-16:30
4、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 编:315801
电 话:0574-86188666
2、会议说明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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