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阳光
股份,证券代码:000608)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3月23日、3月2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3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函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2年3月19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L22)。
3、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3月29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3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L28)。
4、公司再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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