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原证券提供的信息一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中原证券”)作为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原证券需要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和报告并披露,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022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中原证券发来的《关于变更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原证券原委派赵沂蒙先生、文建女士担任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现赵沂蒙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确保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原证券现委派叶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赵沂蒙先生担任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不影响中原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赵沂蒙先生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叶俊,保荐代表人,现任中原证券企业融资十一部业务董事。曾就职于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德邦证券投资银行部。主要负责及参与的项目包括天银机电(300342)、南京聚隆(300644)等IPO项目;金卡智能(300349)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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