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汉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袁伍妹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金嘉兴”)向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根据《告知函》显示,其于2022年3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因重庆金嘉兴已于2022年3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900,000股,与其于2022年3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数合并计算,重庆金嘉兴共计减持公司股份1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按照监管规则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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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1.重庆金嘉兴于2022年3月14日向公司出具了《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该《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重庆金嘉兴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监管规则有关规定,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160,000股,即不超过当前本公司总股本768,692,614股的2.10%。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重庆金嘉兴于2022年3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6,700,000股属于上述减持计划内,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
2.重庆金嘉兴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于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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