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2年03月17日 01:20 证券时报

  (上接B85版)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变更:为了更加真实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状况,从而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战略客户回款情况及业务发展情况,在评估公司信用政策以及公司以往应收款项实际坏账核销情况的基础上,公司对应收款项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会计估计变更:因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故公司认为将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由原“账龄分析”组合变更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组合,并由原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变更为单独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可能发生信用损失外,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反映个别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经公司财务部门基于2021年期末应收款项的余额和账龄分布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税前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为1,643.95万元。对2022年度税前利润的实际影响情况取决于2022年年末应收款项的余额和账龄分布。

  2、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之《第十六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周逵先生、Feng Deng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逵先生、Feng Deng先生因个人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周逵先生、Feng Deng先生确认不存在需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有关其辞任的其他事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周逵先生、Feng Deng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周逵先生、Feng Deng先生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周逵先生、Feng Deng先生任职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和努力,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Richard Aufrichtig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已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Richard Aufrichtig先生为公司第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另一名董事的补选工作。

  三、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事项,补选Tieer Gu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张彦、章成、Tieer Gu,其中,张彦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补选Chengbin Qiu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高永岗、章成、Chengbin Qiu,其中,高永岗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候选人Richard Aufrichtig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提名、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Richard Aufrichtig,男,1967年4月出生,美国国籍,凯斯西储大学(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生物医学博士(Ph.D.),卡内基梅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历任珀金埃尔默研发副总裁、万睿视影像研发高级总监、RadixView首席执行官。2018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销售高级副总裁,主要负责大客户销售及销售管理等工作。

  Richard Aufrichtig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45幢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2日

  至2022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4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45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暄琦、张晓东

  电话:+86-21-50720560转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4008266163-60610

  电子邮箱:ir@iraygroup.com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45幢董事会办公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三)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奕瑞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1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672.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9,055.06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616.9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507号)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9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金额199,474.6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971.04万元。具体如下表: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0年9月,公司分别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4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奕瑞影像科技(海宁)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奕瑞影像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情况参见本节之“(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该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以上资金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四)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5,000.00万元。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拟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奕瑞影像科技(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瑞海宁”)作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新增海宁经济开发区为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奕瑞海宁,奕瑞海宁的注册资金拟定为1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海宁经济开发区内。

  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奕瑞影像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在高端制造、电子信息、元器件等优势产业集群的基础上尽快推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已在四川成都拥有一处工业厂房,以此作为项目主要实施地点,该项目投资额为5,000万元。

  上述募投项目除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奕瑞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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