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准油股份,股票代码:002207,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在2022年3月9日、3月10日、3月11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2022年2月28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已对2021年12月以来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及披露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2022年1月2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8),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计情况及变动原因进行了说明。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按照规定向控股股东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函询问,控股股东书面回复: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与本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公司董事会未获悉本公司有其他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2年1月29日发布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8)。截至目前,上述业绩预告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业绩预告披露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28日、3与3日、3月7日发布了《股票异常波动公告》,3月9日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就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对有关风险进行了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整体理解。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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