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就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含)用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含),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依法转让、 库存股、其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用途,或依法予以注销。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截至2019年3月8日,公司该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自2018年12月26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至2019年3月8日,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000,0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3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4.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7,046,647.6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股份回购用途
2019年3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回购股份8,000,086股中7,872,000股用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余128,086股予以注销,前述股数以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实施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128,086股的注销手续,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本次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公司法》、《回购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宜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82,745,046股变更为1,282,616,960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总额和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的条件。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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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的内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项,并在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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