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0版)
(一)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环境以及国内金融证券市场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2年9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根据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21年全年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79.01万元到15,129.9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694.77万元到14,293.61万元,假设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上述业绩预告区间平均值,分别为13,754.46万元、12,994.19万元。在此基础上,假设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1年同比出现三种情况:增长10%、增长0%(持平)、下降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2021年度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按发行数量上限73,147,200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316,971,200股。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当前总股本为基础,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其他因素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及发行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公司2022年不进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考虑股权激励、可转债转股等因素影响。
(二)测算过程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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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一:2022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2021年相比增长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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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二:2022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2021年相比增长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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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三:2022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2021年相比增长率为-10%
■
注:(1)基本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2)非经常性损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3号)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界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及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由上表可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发行完成后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即期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将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下降的可能性,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经营和市场等方面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影响,并导致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情形。
公司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同时公司就即期回报被摊薄制定的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介绍以及“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扩大高精度铜合金板带的生产产能,以应对快速增加的市场需求,提高市场份额。本次募投将在现有产能的基础上,为公司新增新能源电池铝箔等产品,逐步拓宽公司产业链,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汇聚了大批成熟的从业人员,形成了一支稳定且经验丰富的核心团队,在业务运营、研发、技术管理和营销领域拥有丰富的管理技能和营运经验。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优秀的研发团队是本次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目前已有项目实施所必须的核心人员储备。此外,除在公司现有人员中进行调拨和培养之外,公司还将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引进外部专业人员,并适度招募和培训普通工作人员,多种方式相结合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立足于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紫铜带箔材产品生产关键环节的技术工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计拥有自主研发的专利82项。公司始终坚持对产品的不断创新,高度重视产品的研发工作,积极推进产品研发、质量攻关和技术创新,顺应市场需求,打造高质量、高档次和高竞争力的产品,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自建销售网络,在铜带箔材各主要消费地区配备专业的营销团队。目前,公司立足安徽,在全国建立多个办事处,业务范围涵盖华东、华南、西南、华中、华北、东北等大地区,近年来逐步拓展国际市场。公司营销人员长年活跃于全国各地,可快速准确地将客户需求反馈至公司,通过公司快速高效的生产组织方式,有效满足下游客户高频次、个性化、高质量的产品消费需求。公司采取直接销售为主的方式进行产品的销售,通过持续周到的贴身服务,既能有效建立和巩固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又能深度开拓和发展高端客户市场,实现公司产品结构升级,做大做强高利润率市场,从而为公司实现效益最大化奠定坚实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各方面均具有良好的资源储备,能够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所造成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为股东持续创造回报,具体如下:
(一)严格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资金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5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年产2.5万吨电池箔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既定用途合理高效使用募集资金,推进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促进公司业务稳步发展,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严格管控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三)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将在此基础上积极地优化、提升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公司将持续加大人力资源整合力度,建立中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控制,进一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全面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和资金管控风险,加强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积极开拓市场,扩大业务规模,实现公司快速、稳定发展。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保障投资者回报机制的落实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规划明确了未来三年股东的具体回报计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调整和信息披露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未来拟公告或实施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告或实施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应遵守前述承诺,新当选的董事以及新聘请的高级管理人员亦应同样遵守前述承诺。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封全虎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丽就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3、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3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承诺人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本承诺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4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经核实,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涉及整改的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ANHUIZHONGYUANNEWMATERIALSCO.,LTD.)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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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5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满足市场及行业发展需求的必要选择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世界铜板带、铜棒线等铜加工材产品需求持续稳步增长,为铜加工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我国铜加工行业整体上保持了快速、持续的发展态势,现已成为世界上重要的铜材生产、消费和贸易大国,但高精度铜材的生产仍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和德国,我国铜加工行业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伴随数字化进程的加快和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以及电气、通讯等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高端铜板带的需求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增长。综上,年产5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项目是顺应市场对高端铜板带产品需求的必要选择。
(2)增强公司的铜板带制造能力,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紫铜带箔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紫铜带箔材产品生产能力由设立之初的0.6万吨/年,逐步增加至目前的10万吨/年。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紫铜板带箔材细分行业经营规模较大、技术实力较为领先的企业,具备了规模经济效应。公司在铜板带制造领域行业地位突出,具有进一步优化制造工艺、提升市场占有率的能力。
本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扩大高精度铜合金板带的生产产能,拓展发展空间,强化公司竞争力,以应对快速增加的市场需求,提高市场份额,并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
《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2号)、《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相关政策,系统规划了铜加工行业的发展战略,加大了对铜材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
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交通运输、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新能源、半导体照明、电子领域用连续性金属卷材、真空镀膜材料、高性能铜箔材料”列为国家鼓励类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5大领域8个产业,其中新材料中的先进结构材料产业领域中明确提到了“高精度铜及管、棒、线型材产品”和“高强高导铜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
(2)公司具备产品结构升级和产能扩大的优势
近年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下游需求波动、行业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铜加工行业洗牌重整格局已经开始逐渐形成,一些规模小、资金实力差、缺乏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薄弱、产品附加值较低的企业逐步被市场淘汰。科技的进步促使铜加工材产品逐步向高性能、高质量、高精度、低成本方向发展,铜加工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紫铜带箔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成为国内紫铜板带箔材细分行业经营规模较大、技术实力较为领先的企业,在行业内已形成了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本募投项目终端产品定位于国内国际中高端市场,产品能有效满足我国以及世界蓬勃发展的智能电网、半导体集成电路、5G通讯,以及日益高涨的新能源汽车、太阳能电池、超级电容、锂电储能等行业需求。
公司在巩固自身产业规模优势和产品优势的同时,通过新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实现产品结构的持续升级。
(3)技术、人才和生产工艺保障
公司始终坚持对产品的不断创新,高度重视产品的研发工作,积极推进产品研发、质量攻关和技术创新,顺应市场的需求,打造更加优秀的产品,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汇聚了大批成熟的从业人员,形成了一支稳定且经验丰富的核心团队,在业务运营、研发、技术管理和营销领域拥有丰富的管理技能和营运经验。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优秀的研发团队是本次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现有生产线工艺流程成熟,产品生产成本优势明显。同时,凭借先进的工艺水平,公司生产不同规格、不同性能的产品,满足下游客户的不同需要。丰富的生产制造经验、生产组织经验及成熟的生产工艺将为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和盈利提供充分支持,是本次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3、项目建设基本方案
(1)项目建设基本内容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5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的生产能力。
(2)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全部完成建设预计需要24个月。
(3)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
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永杰铜业。项目选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
(4)项目具体投资构成
本项目总投资86,442.00万元,其中41,000.00万元拟来自于此次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建筑工程、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该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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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环评、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南陵县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南陵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202-340223-04-01-284010),相关环评正在办理中。
(二)年产2.5万吨电池箔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抓住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为公司逐步进入新能源领域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2.5万吨电池箔”是公司铜板带箔产品和生产工艺基础的延伸,是现有产业链的扩充与升级,也是公司在新能源产业迅速发展的大环境下作出的重要战略选择。该项目投产后,公司将进入电池箔领域,为公司抓住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逐步进入新能源领域奠定坚实的基础。
(2)新增新能源电池铝箔等产品,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行业深耕多年,通过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压延加工生产工序完整,已覆盖大部分铜板带箔产品。本次募投将在现有产能的基础上,为公司新增新能源电池铝箔等产品,在满足下游市场需求的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逐步拓宽公司产业链,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业布局,提高综合竞争力。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出台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鼓励新能源电池铝箔项目建设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新兴产业支撑作用,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数字创意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
《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重点发展“锂离子电池用高强度高延展性低缺陷铝箔、铜箔和多孔铜箔,高效低成本核壳结构燃料电池氧还原催化剂,金属(铝、镁等)空气电池空气电极材料。”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指出大力推进动力电池技术创新,重点开展动力电池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研究和轻量化设计,加快研制动力电池正负极、隔膜、电解质等关键材料及其生产、控制与检测等装备,开发新型超级电容器及其与电池组合系统,推进动力电池及相关零配件、组合件的标准化和系列化;在动力电池重大基础和前沿技术领域超前部署,重点开展高比能动力电池新材料、新体系以及新结构、新工艺等研究,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长远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强调实施电池技术突破行动。开展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膜电极等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加强高强度、轻量化、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的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系统短板技术攻关,加快固态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本项目还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文件的要求。上述文件为包括铝加工在内的关键基础材料产业结构优化和技术升级指明了方向。
(2)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动力电池铝箔需求旺盛
全球新能源车销售持续高速增长,全球锂电池需求进入TWh时代,远景广阔。根据wind统计数据,2021年上半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225.2万辆,同比增长151%,动力电池装机量约100.49GWh,同比增长141%,新能源汽车驱动动力电池高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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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锂离子储能电池作为电化学储能的主要技术路线,具有能量密度高、综合效率高、成本下降潜力大、建设周期短和适用性广泛等特性,装机规模持续提升。预计2025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将达到1,135.4GWh,其中动力电池出货量873.6GWh。假设按照每GWh需要400吨铝箔进行测算,2025年动力铝箔需求量将达到34.94万吨;按1GWh600吨铝箔需求量来计算则动力电池铝箔需求量将达到52.42万吨。受益全球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将进入快速成长期,动力电池铝箔需求旺盛。
电池铝箔需求受动力电池、3C电池以及储能电池三重驱动,市场前景广阔。综上,公司本次新建年产2.5万吨电池箔项目具备可行性。
3、项目建设基本方案
(1)项目建设基本内容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2.5万吨电池箔的生产能力。
(2)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全部完成建设预计需要24个月。
(3)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拟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4)项目具体投资构成
本项目总投资35,000.00万元,其中19,000.00万元拟来自于此次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建筑工程、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该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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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环评、备案情况
公司正在办理本项目的相关政府审批程序,尚未取得相关备案和环评文件。
(三)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拟将不超过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从而缓解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三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0.99%、23.61%、32.54%和43.36%。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本次发行将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需求压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投资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新建和扩建产能展开,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产业战略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将有效扩充公司产能,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并助力公司业务的长远持续发展。同时,本次募投将为公司新增电池铝箔等产品,逐步拓宽公司产业链,有利于公司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持续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提升,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短期内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业务的贡献尚未显现,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被摊薄,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项目陆续建成并产生效益,公司收入和利润水平将逐步上升,项目实施后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四、本次发行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年产5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年产2.5万吨电池箔及补充流动资金均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及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将充分利用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铜板带制造能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逐步拓宽公司产业链,丰富产品种类,提高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的快速稳健增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是合理可行和必要的。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6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或“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通过电话和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封全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及5万吨铜带坯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电池箔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对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董事会逐项审议如下发行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复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00万元,且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3,147,200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协商确定,计算方法为:发行股票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若发行人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Q1=Q0×(1+N+P-M)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为每股新增限制性股票数;M为每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及《众源新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政策、对本次发行的审批情况和市场条件,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全权决定并负责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政策、对本次发行的审批情况和市场条件,制定、调整、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股票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或者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项等其他一切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3)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代表公司磋商、拟订、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合同,签署有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盈利预测报告等其他一切文件;
(4)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并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承销协议、委托协议、聘用协议或业务约定书等法律文书;
(5)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公司和中介机构共同编制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并办理相关信息披露等事宜;就本次发行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申报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6)如果将来政府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有权部门对本次发行方案及申报材料提出反馈意见、要求的,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据此对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整和修改;
(7)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全权负责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报送、接收、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股份认购协议等一切协议和文件,开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登记托管、限售锁定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关事宜;
(8)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并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9)董事会在认为必要时可以授权其他人士具体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10)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决定及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上述第(7)、(8)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优化管理体系,进一步理顺组织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确保公司稳定、高效运行,现拟对公司组织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及5万吨铜带坯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2、《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电池箔项目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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