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26日 05:0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公司代码:603897                                                  公司简称:长城科技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1,104,603.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3,252,206.10元,利润分配预案为:1、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325,220.61元;2、扣除1项后本期未分配利润为137,926,985.4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85,927,292.77元,扣除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及2021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共计201,254,113.80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2,600,164.46元。3、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我国电磁线行业起步较晚,但成长迅速,已成为世界电磁线生产、销售、使用第一大国和出口基地。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电磁线市场已经趋于成熟。目前,我国在电磁线产量上已成为世界第一生产大国,形成了百万吨上的生产能力,约占全球生产总量的50%。我国电磁线行业已经形成了区域化产业聚集特征,浙江、广东和安徽三省产量分列全国前三位,三个区域合计占全国电磁线产量七成。产生这种区域分布,主要由于三省及周边制造业较为发达,区域内下游行业客户聚集效应明显。

  我国电磁线行业已步入成熟期,行业竞争较为充分。在下游行业需求拉动下,我国电磁线用量整体上呈现不断增长的发展趋势,但由于产能过剩和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目前我国电磁线生产企业众多,规模相差很大,年产一千多吨至年产十万吨不等,企业产能规模主要集中于年产万吨以下。由于通用电磁线生产技术和工艺比较成熟,除几家大规模企业外,其余企业产品同质化比较严重,使得电磁线行业竞争较为激烈。

  (一)公司主要业务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磁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电机、电器等实现电能和磁能转换的场合,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工业基础产品。目前公司产品已形成上千个规格,产品热级涵盖130级-240级,圆线线径范围0.06mm-6.0mm以及扁线截面积20mm2以下,产品应用可覆盖工业电机、家用电器、汽车电机、电动工具、仪器仪表等领域。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电磁线业务领域,是目前国内同类产品的主要制造商之一,产品销量居于国内同行业前列。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本公司的原材料主要是电解铜、铜杆和绝缘漆。公司主要根据“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合理安排”的指导原则来编制采购计划,按照“质优价廉、按时按量、优胜劣汰、有效管控”的原则,对主要原材料采取比质比价采购制度,建立了严格的价格、质量、数量和资金控制程序,对采购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公司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国内都有众多成熟的供应商,供应充足,选择面较广。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每年公司先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合同,在合同期内由客户下达订单,公司根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制造部根据生产情况和合同期限安排生产计划;技术部根据客户的要求制定生产工艺;生产车间按生产工艺组织生产;质量管理部根据产品检验规程进行中间检验和最终检验,在检验合格后各生产车间将产品包装入库,销售部根据合同订单按期发货。对于部分标准化通用产品,公司往往会预生产一部分产品作为储备,以满足零售客户的订单需求以及提高对主要客户的供货效率,并均衡产能、兼顾生产的批量经济性。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基本上销售于国内市场。本公司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客户主要是下游生产厂家。对于公司主要客户,公司与客户每年签订年度供货框架协议,约定产品类型、价格计算方式、货款结算方式等。此后,在各合同年度内,客户根据实际需求向公司下达具体订单,约定货物的具体数量、产品类型、交货时间等,公司根据具体订单和库存状况安排采购和生产等事宜。对于未签署年度供货框架协议的其他客户的订单需求,公司根据具体订单及库存状况安排相应的发货等事宜。

  本公司产品售价按照“铜价+加工费”的原则确定,加工费在综合考虑产品品种和规格、结算方式等因素后与客户协商确定。铜价(电解铜)的定价方式是根据客户的要求,按照上海有色网(http://www.smm.cn)公布的1#电解铜平均价格或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货平均价格为定价依据,采取点价和均价两种方式与客户进行确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按照董事会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营销策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提升行业竞争力,企业经营计划有序推进。

  (一)坚定科技兴企战略,提升核心竞争力

  为满足高端化、差异化、个性化的市场需求,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2021年公司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围绕新能源汽车、新基建、5G等应用领域,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新技术,加快成果产业化。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16,407.92万元,保持持续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有效专利145件,当年参与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2项。下属全资子公司“长城新材”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技术中心通过了市级技术中心的认定。子公司“长城新材”、“长城异形”的研发中心先后被认定为湖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二)推进数字化进程,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围绕降本增效、供需对接的要求,推进数字化进程。积极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对供应链各环节、生产体系与组织方式、产业链条、企业与产业间合作等进行全方位赋能。通过信息网络技术,促进企业内的人、物、服务以及企业间、企业与用户间互联互通、线上线下融合、资源与要素协同,加快公司由传统制造企业向新型制造企业转型升级。目前公司已初步形成从订单到供应链,到生产排产再到过程管理、产品发货、财务核算的数字化运营,提高了管理效率。报告期内,“长城科技”及下属“长城新材”被列入浙江省上云标杆企业,“长城新材”先后被认定为“浙江省第一批制造业‘云上企业’”、“浙江省数字化车间”。

  (三)积极运用“四新”技术,引领绿色可持续发展

  2021年,公司加大“四新”技术在企业内部的推广应用,用实际行动彰显呵护“绿水青山”的决心。在生产过程中不断运用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来满足产品自身的环保、节能、资源再利用目标,如运用热风循环、催化燃烧工艺、集束成管、在线VOCS检测、排放余热回收利用、利用不同导体材料特性选择退火工艺、冷却水、废铜料循环利用等,实现合规排放、绿色智造,构建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2021年,“长城科技”获得了工信部颁发的“国家绿色工厂”荣誉称号。

  (四)适时调整业务策略,打开市场新局面

  2021年,公司抓住电磁线产能由国际向国内转移,全球各国碳达峰碳中和促使新能源汽车成为国家战略等重要机遇,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向新市场拓展,向新客户升级,向产业链两端延伸,重点开发了一批国内知名新能源汽车企业客户,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扁平电磁线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小扁线产量4,532吨,月产量保持持续增长。同时公司主动适应“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积极拓展“一带一路”市场,业务方向由内销为主,向内、外销共同发力升级。2021年公司外贸业务同比2020年有大幅增长。

  (五)释放募投项目产能,增厚公司业绩

  2021年,公司全力推进募投项目“年产8.7万吨高性能特种线材”的设备调试与产能释放。该项目2020年投入生产之后产能爬坡释放,2021年生产稳定需求旺盛,公司订单及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增加。

  (六)谋划新项目建设,寻求新增长点

  2021年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用扁线产品已批量供货,市场反应良好,但受制于现有的扁线产能,公司扁线供不应求,形成供应缺口。此外,基于新能源汽车行业总体需求增加与扁线电机渗透率提升双重因素影响之下,预计扁线市场需求有望爆发式增长,公司作为国内扁线产品的主要制造商之一,面临的产能缺口将越来越大,公司将积极推动“年产4.5万吨新能源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的落地建设,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4.5万吨新能源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的生产能力。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在浙江省湖州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正韡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

  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

  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权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1)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

  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1,104,603.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3,252,206.10元,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325,220.61元;

  2、扣除1项后本期未分配利润为137,926,985.4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85,927,292.77元,扣除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及2021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共计201,254,113.80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2,600,164.46元。

  3、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3,413,673.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无差异化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6,435,681股,以此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数额61,930,704.30元(含税)。

  综上,公司2021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数额共计245,344,377.3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1.93%。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分配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5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我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认真履职严格审查把关,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自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同意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其执业资质、胜任能力和服务水平,董事会相关续聘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自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

  3.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

  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

  二、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按月领取。

  3、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4、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管理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具体实施。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公司董事、监理、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1、 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四、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万元。

  ●2022年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拟确定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权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额度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一致同意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州

  长城异形线材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其中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为7亿元,湖州长城异形线材有限公司为5亿元)。

  ●被担保人名称:湖州长城异形线材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

  公司。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

  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况

  为满足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2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有效期:本次担保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之日止。

  (2)担保方式:本次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方式等以相应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担保公司名称、被担保公司名称、公司持股比例及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

  以上事项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审核批准并签署相关文件,在授权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湖州长城异形线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6日

  注册号:91330503MA2B4DLG2A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长城大道1号8幢

  法定代表人:顾正韡

  经营范围:异形线材的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2、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6月5日

  注册号:91330502MA2B4M2R65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欣安路897号

  法定代表人:顾正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被担保方湖州长城异形线材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五、本次事项的相关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整体风险可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事项如下:

  一、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34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3,400万元,期限6年,期限为2019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长城转债”自2019年9月9日起开始转股。

  2021年12月10日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赎回“长城转债”并于2021年12月24日赎回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12月25日披露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长城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631,673,000元“长城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28,035,681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6,435,681股,相应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840.3776万元增至人民币20,643.5681万元。

  二、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

  根据公司2021年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有变动。

  本次修改后的《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2月修订本)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行的《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2月修订本)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所涉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长城科技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长城科技”)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方式,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3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63,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16.0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2,383.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推介宣传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55.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128.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41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新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电工新材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电工新材公司有3个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经公司2021年4月第三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及2021年4月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年产8.7万吨高性能特种线材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随后公司于2021年9月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吴兴支行33050164933500000663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358475906346账户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13601012010090008959账户予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8.7万吨高性能特种线材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19,710.27万元(截止日期:2021年3月31日)及销户之前的利息净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9,921.57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长城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长城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长城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基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长城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附件

  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5,200.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62,128.92万元,差异为3,071.30万元,系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注2]该项目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94年(税前,含建设期),该项目全部达产后,正常生产年份(第7年)将新增利润总额23,471.00万元。根据该项目的可研报告,其预计效益应为:第1年4-12月14,399.08万元*(9/12)=10,799.31万元(利润总额)。2020年度及2021年度,该项目的实际实现效益分别为2,047.98万元(利润总额)和10,416.12万元(利润总额),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实现效益12,464.10万元(利润总额),达到预期效益

  [注3] 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18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18日

  至2022年3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3月14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公司证券部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2-3957811

  传真:0572-3952188

  邮箱:grandwall@yeah.net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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