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02月26日 01:05 证券时报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021 公司简称:奥福环保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第四条

  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77,283,5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0,093,731.84元,占当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65,824,900.64元的30.53%。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转增方案。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蜂窝陶瓷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以此为基础面向大气污染治理领域为客户提供蜂窝陶瓷系列产品。公司主要产品是应用于内燃机尾气(道路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等)后处理系统中承载涂覆催化剂或捕捉颗粒物的蜂窝陶瓷载体。根据尾气后处理的反应或过滤原理,蜂窝陶瓷载体主要分为直通式载体和壁流式载体,其中直通式载体主要包括SCR载体、DOC载体、ASC载体、TWC载体;壁流式载体包括DPF(ACT-DPF、SiC-DPF)和GPF。上述载体中,TWC载体和GPF用于汽油车,SCR载体、DOC载体、ASC载体和DPF用于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公司在内燃机尾气治理领域,实现将DOC、DPF、SCR、ASC和TWC、GPF载体得以全面使用,在国内蜂窝陶瓷载体制造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蜂窝陶瓷载体在移动源尾气后处理系统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影响着尾气处理技术路线,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尾气排放法规落地实施的效果。公司在国五阶段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技术与市场成就。随着2021年7月1日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的落地实施,我国机动车尾气排放已全面进入国六时代。公司深耕于柴油车用蜂窝陶瓷载体的研发与生产,在重型商用货车应用的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方面拥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

  公司研发并量产的全系列适合国六标准的蜂窝陶瓷载体,直接供应庄信万丰、优美科、威孚环保、贵研催化、中自科技等国内外主要催化剂厂商,并成功进入国内外知名整车或主机厂商的供应商名录,包括中国重汽潍柴动力、玉柴动力、云内动力江铃汽车、上柴动力等。此外,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技术性能,率先进入北美及韩国等商用货车后市场,成为CERACOMB、HCC、AP、Skyline等国外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公司凭借前期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建立的核心技术及客户资源优势,与国内外相关主要催化剂厂商、发动机、整车厂商的台架测试和道路测试工作持续进行并已取得多项型式检验公告。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公司蜂窝陶瓷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滑石、高岭土、氧化铝、纤维素等。主要能源为天然气和电力。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进行采购,并根据市场情况考虑安全库存。蜂窝陶瓷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根据连续生产的特点采取持续采购的模式。物流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向采购部下发采购通知,由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公司物流部对各项主要原材料均设有安全库存,在库存原材料低于安全库存的情况下,物流部通知采购部按照采购申请实施采购。采购的发起、审批均通过ERP系统进行。

  2. 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加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公司蜂窝陶瓷载体和节能蓄热体产品主要为备货式生产和订单式生产相结合。公司建立了一系列生产规章制度 ,通过了IATF16949、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生产管理体系完善。生产部门对生产工序制定了明确的操作标准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自检、巡检,保证交付产品质量。

  3. 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根据国内外客户不同分为内销和外销,其中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分别销往国内和国外,节能蓄热体主要为内销。

  (1)内销模式

  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的国内客户主要为催化剂涂覆厂商,主要采取订单式直接销售。公司产品报价主要参考市场价格,同一产品一般按年适度降价。

  (2)外销模式

  公司海外直销的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客户主要是为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后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公司及船机厂商等,目前主要以DPF和船机载体为主,主要客户分布于美国、加拿大、韩国、芬兰、印度等国家。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外销流程一般为客户审核、达成协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包装、报关出口。目前公司的外销主要有VMI和非VMI两种模式:

  ①VMI模式。该模式下,公司在海外租赁仓库,根据客户的需货预测量批量发货,在与客户确认产品的规格和数量后,公司运输发货至海外港口,客户完成清关后入VMI仓库。客户根据实际需要分阶段向公司发出提货申请,经确认后客户自行去仓库提货。公司根据客户每批领用数量于月末或次月初与客户对账,确认客户当期领用数量、金额及VMI仓库库存,以客户领用金额确认当期销售收入,未领用的货物仍为公司所有。

  ②非VMI模式。该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直接将货物通过空运或者海运方式发往客户。公司对出口的货物完成报关后确认收入。

  4. 研发模式

  公司以蜂窝陶瓷技术为基础研发方向,重点围绕机动车排放标准研发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公司根据战略规划、法规技术要求并结合客户具体需求进行研发立项,以课题为单位进行产品先期规划,与下游汽车主机厂商进行充分的技术沟通,保证技术协同和产品配套。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一一专用设备制造业”(代码: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制造业一一专用设备制造业一一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一一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代码:C359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重点推荐领域的要求,公司属于“节能环保领域”的“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先进环保产品”范畴。

  (1)行业发展阶段

  自美国康宁公司在20世纪70年代开创蜂窝陶瓷载体行业以来,行业内逐渐形成了以康宁和日本NGK公司为寡头的垄断格局,主导着汽车尾气后处理产业。一方面,国内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仍然严峻,人们对机动车排放污染日益关注;另一方面,治理尾气污染的核心技术和产品长期掌握在国外垄断巨头手中,国内汽车产业仍需遵守环保法规和标准。国内汽车产业发展处在一个较为被动的局面之中。

  康宁和NGK享受了汽车产业高速发展的先发红利,而国内载体厂商则将充分受益于环保法规带来的渗透率提升,2019年7月1日天然气车国六排放标准、2020年7月1日轻型汽车、重型汽车城市车辆、2021年7月1日重型柴油车等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后,国内蜂窝陶瓷载体厂商的技术突破和市场份额提高,国内主机和整车厂商逐步开启了蜂窝陶瓷载体国产化替代进程,在此背景下国内蜂窝陶瓷载体市场被国外寡头垄断的局面正在被逐步打破。同时,随着我国政府对大气污染治理的深入,船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也将陆续实施,将为蜂窝陶瓷载体行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2)行业基本特点

  20世纪7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对汽车排放控制标准趋严。在此背景下,美国康宁公司发明了堇青石蜂窝陶瓷作为尾气后处理催化剂涂覆的载体,为尾气后处理化学反应提供了高效的反应中心。汽车尾气后处理系统以蜂窝陶瓷载体为核心逐渐发展起来,蜂窝陶瓷载体行业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呈现出如下行业特点:

  ①排放法规与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相互影响

  排放标准一般为强制标准,从而使法规涉及到的排放技术所需蜂窝陶瓷载体成为事实上的法规件。排放法规的升级与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的革新相互影响。一方面,蜂窝陶瓷载体的技术创新为法规升级提供了技术支撑与保障;另一方面,排放法规又决定了排放净化技术路线进而推动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的发展。

  1. 法规升级促进陶瓷载体技术创新

  从2000年至今,为了控制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我国按照欧盟汽车的排放标准体系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中国的排放法规,完成了从国一到国五的跨越。目前已实施的国六标准是根据目前国五标准的实施情况和国内机动车实际情况进行的一次自主创新,也是目前全球最严的汽车排放法规之一,对蜂窝陶瓷载体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为了满足更高的排放标准,蜂窝陶瓷载体需提高处理尾气的效率,不断提高各项性能指标。SCR、DOC、TWC载体向着高孔密度、超薄壁方向发展;DPF、GPF向着高孔隙率、窄孔径分布和高耐热冲击的方向不断提高。

  2. 蜂窝陶瓷载体是排放控制技术路线的基础

  主机或整车厂商执行排放法规,需要明确相关尾气后处理系统的技术路线。蜂窝陶瓷因其结构、理化性质等特点天然适合作为催化剂载体,其发展也助力排放法规升级,并影响着排放控制技术路线的确定,载体一般也以技术路线中某处理环节的原理命名。

  随着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热膨胀系数不断降低、壁越来越薄、单位截面上的孔目数越来越多,蜂窝陶瓷载体可以涂覆更多的催化剂,为尾气化学反应提供更大的接触面积,提高了尾气处理效率。DPF和GPF技术为捕集尾气中颗粒物,减少大气雾霾因子,提供了可行的方案。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发展为更严格的排放法规提供了技术基础,因此,尾气后处理技术路线也根据蜂窝陶瓷载体技术水平而确定。

  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尾气治理技术路线主要借鉴柴油车尾气后处理系统,开发柴油车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物控制具有先导和示范作用。

  蜂窝陶瓷载体既因排放法规而发明,又因排放法规升级而发展;排放法规既借助蜂窝陶瓷载体具有了实施路径,又因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的发展具备了持续升级的产业基础。排放法规和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呈现出互相影响并融合发展的特点。

  ②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壁垒较高

  20世纪70年代美国康宁公司发明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之后,我国部分科研单位从80年代开始试制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因技术研发和制造工艺难度较高,国内在该领域的发展一直较为落后,经过三十余年的科研和生产实践摸索,直到近些年,国内蜂窝陶瓷厂商才取得技术突破。蜂窝陶瓷载体的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A.蜂窝陶瓷技术研发因涉及多个学科、难以通过逆向工程模仿、人才短缺、技术升级快等因素,导致技术研发难度高。

  首先,蜂窝陶瓷载体的技术研发具有多学科交叉的特点,需要研发人员对相关学科的知识有深刻的理解。其次,该技术难以通过逆向工程模仿。一方面,康宁和NGK公司凭借其在蜂窝陶瓷载体领域的先发优势,树立了极高的技术壁垒;另一方面,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需要在高温中生成堇青石,堇青石材质的晶型定向排列状况是影响载体热膨胀系数的关键因素,材料本身一般难以通过逆向工程进行模仿,只能依靠自主研发,从原材料配方到烧成工艺,研发人员对每个环节的技术研发都要从零开始。第三,蜂窝陶瓷载体发明以来,仅不足50年的历史,技术集中于康宁公司和NGK公司,行业人才稀缺。蜂窝陶瓷载体对研发人员综合知识储备及运用能力均有较高要求,也导致本行业高水平研发人员数量较少。

  B.蜂窝陶瓷载体制造过程中,影响因素多而复杂,工序繁杂且制造设备多为非标设备,量产出性能合格稳定、符合客户标准的产品难度高。

  首先,蜂窝陶瓷载体的核心指标是壁厚和热膨胀系数,制造过程中对主、辅材料的选择和配比、混料工艺、模具工艺、挤出工艺、干燥工艺、烧成工艺、温场控制、后续处理等多个环节均有特殊要求,各环节因素互相影响,控制难度高。其次,蜂窝陶瓷生产工艺精密复杂,公司SCR载体的生产工艺有19道工序,DPF的生产工艺有23道工序,关键控制点较多。繁杂的生产工序环节对产品质量一致性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任何一个工序环节未能达到技术要求,都有可能导致最终产品出现质量瑕疵。此外,蜂窝陶瓷载体对生产设备要求较高。长期处于国外垄断的环境之下,市场上缺少适用的通用型生产设备,一般需要蜂窝陶瓷载体企业定制或对通用型设备进行改造,这对蜂窝陶瓷载体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③蜂窝陶瓷载体具有关键核心汽车零部件特点

  目前,大气环保排放法规强制要求新车出厂需具有尾气后处理系统。在汽车尾气后处理系统中,蜂窝陶瓷载体为尾气处理化学反应提供了反应场所,其结构和物理性能决定了尾气处理的效率,是汽车尾气后处理系统的核心部件,具有以下行业特点:汽车产业链上的发动机主机或整车厂商确定蜂窝陶瓷载体新供应商时,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考察审核;要求蜂窝陶瓷载体企业在供货前具备规模量产的能力;蜂窝陶瓷载体企业通常需要先进行产能投入,以达到主机或整车厂商对供应商量产能力的要求等。出于时间成本和质量风险考虑,主机或整车厂商一般不轻易更换主要零部件供应商。这些亦形成新进入者的壁垒。

  ④寡头垄断的全球市场格局

  长期以来,蜂窝陶瓷载体全球市场由美国康宁公司和日本NGK公司垄断,二者合计约占全球蜂窝陶瓷载体90%以上市场份额,蜂窝陶瓷载体制造技术和产品标准的发展亦由这两家公司主导推动。随着国内蜂窝陶瓷载体企业的技术突破,国内企业在汽油车、轻型柴油车载体市场的竞争力不断增强,但全球汽车尾气处理载体市场尤其重型柴油车用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由康宁和NGK公司主导的市场格局未发生根本改变。

  (3)主要技术门槛

  蜂窝陶瓷载体是技术密集型产品,其研发生产涉及无机化学、机械加工学、流体力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学、热工学、催化化学等学科,需要大量的复合型研发人员;产品技术含量高,依赖于长期技术积累和研发投入,产品性能的优化也要经历持之以恒的探索和反复实验,人才培养需要较长时间。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于柴油车用蜂窝陶瓷载体的研发和生产,在重型柴油车应用的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方面拥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公司凭借多年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研发及生产优势优先取得大尺寸(截面直径≥250mm)全套(DOC+DPF+SCR+ASC)型式核准证书,并实现批量供货。2021年7月1日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给整个机动车尾气处理产业链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大幅度提升了相关配套尾气催化材料的用量(包括蜂窝陶瓷载体),促使蜂窝陶瓷载体市场得到新的发展。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法规升级促进陶瓷载体技术创新

  从2000年至今,为了控制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我国参考欧盟等先进地区和国家的汽车排放标准体系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中国的排放法规,完成了从国一到国六的跨越。目前已实施的国六标准是根据国五标准的实施情况和国内机动车实际情况进行的一次自主创新,也是目前全球最严的汽车排放法规之一,对蜂窝陶瓷载体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为了满足更高的排放标准,蜂窝陶瓷载体需提高处理尾气的效率,不断提高各项性能指标。SCR、DOC、TWC 载体向着高孔密度、超薄壁方向发展;DPF、GPF 向着高孔隙率、窄孔径分布和高耐热冲击的方向不断提高。

  (2)排放标准升级加速行业淘汰升级

  随着国六排放标准对污染物及颗粒物的排放限值更为严格,原有蜂窝陶瓷载体厂商需提高蜂窝陶瓷载体的技术性能才能在国六市场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而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升级难度较高,技术能力较弱的厂商将被淘汰于国六市场之外,行业将加速淘汰升级。

  (3)“零排放”的提出将进一步打开行业的市场空间

  2017年11月8日欧盟委员会提出旨在加快低排放和“零排放”汽车发展的“清洁移动”方案,为欧六标准之后排放控制技术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内燃机驱动的汽车因尾气排放污染将受到越来越严格的限制。但短期内新能源汽车仍无法完全取代内燃机汽车,随着尾气后处理技术和蜂窝陶瓷技术的发展,排放标准将进一步提高最终实现“零排放”目标,传统内燃机汽车将与新能源汽车发挥各自优势并驾齐驱,蜂窝陶瓷载体的市场空间亦将进一步打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012,673.09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06%,其中蜂窝陶瓷载体销售收入385,182,161.61元、节能蓄热体销售7,856,182.73元。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后蜂窝陶瓷载体单车用量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824,900.64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74%,主要系:(1)国六排放标准用蜂窝陶瓷载体产能利用和良品率等各方面尚处于爬坡阶段,报告期内毛利偏低,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下降;(2)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江西奥福、安徽奥福处于初步生产期和建设期,厂房、设备折旧费用增加,同时配备相应人员导致员工薪酬支出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增加了银行融资,财务费用有所上升。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6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证企业高效运行,对公司部门设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新增部门投资发展部;

  2、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效率,将经营规划部、人力资源部及行政部合并为综合管理部;

  3、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体系,分别将机械动力部、安环部分立为一级部门。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6日

  ■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9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824,900.6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7,529,234.96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283,5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93,731.84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3%。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2021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2022年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7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712.0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8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8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028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可以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英航,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博迈科百合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博迈科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谋林,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奥福环保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英航、签字注册会计师祝永立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谋林于2021年 3 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出具警示函一次、于 2020 年 5 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一次。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拟与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奥福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总额约1亿元人民币

  ● 资金来源: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所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涉及的相关政府备案或审批手续等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建设尚需向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前置审批手续,审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此外,项目实施条件和进度可能受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规划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项目的实施可能会使公司短期内现金流紧张。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奥福”)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新增的实施地点为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2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安徽奥福经与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蚌埠经开区管委会”)商议,拟签订《奥福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协议签订后该项目主要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的建设。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其中自有资金约占投资总额的30%,募集资金约占70%。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蚌埠经开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奥福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项目投资总额:约1亿元人民币;

  4.项目建设内容:精细陶瓷研发中心、职工宿舍等配套设施建设;

  5.项目建设工期:建设工期12个月;

  6.项目建设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9亩(目前安徽奥福的140亩土地已全部规划建设移动源尾气净化蜂窝陶瓷载体项目);

  7.土地用途、权属性质及使用年限:商业服务用地,出让期限40年,产业类型为服务业,全部用于奥福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精细陶瓷研发中心、职工宿舍等配套设施建设。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吸引和稳定发展人才队伍,有利于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从而达到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的目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整体研发、试验能力将得到增强,一方面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将为吸引行业内优质的技术研发资源提供有利条件,从而进一步强化公司技术资源整合能力,提升公司技术创新水平及新产品开发能力,持续保持对行业先进技术的研发,提高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力,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五、风险提示

  1. 本次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所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涉及的相关政府备案或审批手续等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建设尚需向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前置审批手续,审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此外,项目实施条件和进度可能受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规划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会使公司短期内现金流紧张。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5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2月24日下午16:00在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会议室以通讯结合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1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旭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01.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06%;利润总额6,867.5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82.4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7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77,283,584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0,093,731.84元,占当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5,824,900.64元的30.53%。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预计公司对部分关联方2022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630万元,分别为材料采购80万元,仓储物流费用550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全部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与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8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52,3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712.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会验字〔2019〕第7830号《验资报告》。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8,211.5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758.25万元。

  (2)2021年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569.59万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14.81万元,补流专户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1.48万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5.6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取得投资收益631.96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86.13万元,累计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9.36万元。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32,758.2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2,953.8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9,562.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数据计算差异源自数据四舍五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19年10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分别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完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并认为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已全部收回,目前无在途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含8,000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暂时补充流动资产尚未偿还余额4,5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情况

  1、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将“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2月。

  2、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地项目: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地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2年12月。

  3、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1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新增的实施地点为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并将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3年12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6日

  附件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填写。

  (下转B1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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