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5%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5%的提示性公告
2022年02月19日 05:0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13593   债券简称:沪工转债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及公司非公开发行、沪工转债开始转股事项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而持股比例被动减少的情况,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舒宏瑞、舒振宇、缪莉萍及其一致行动人永新县宇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斯有限”)、富诚海富资管-舒振宇-富诚海富通新逸六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逸六号”)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由67.55%减少至62.55%,权益变动比例达5.00%。其中因公司非公开发行及可转债转股事项使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1.81%;2020年2月2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减持股份使得持股比例减少3.19%。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收到股东舒宏瑞、舒振宇、缪莉萍、宇斯有限及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富诚海富资管-舒振宇-富诚海富通新逸六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9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许宝瑞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00号)核准,公司向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和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6,090,289股股票,舒宏瑞、舒振宇、缪莉萍及宇斯有限的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221,034,177股,舒宏瑞、舒振宇、缪莉萍及宇斯有限合计持有149,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5%。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27,124,466股,舒宏瑞、舒振宇、缪莉萍及宇斯有限合计持有149,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74%。舒宏瑞、舒振宇、缪莉萍及宇斯有限持股被动减少1.81%。

  2019年6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90,849,786股。公司总股本由227,124,466股增加为317,974,252股,舒宏瑞、舒振宇、缪莉萍及宇斯有限的合计持股数也同步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2020年2月2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间,舒宏瑞、宇斯有限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部分公司股份;舒振宇将部分股份内部划转至新逸六号。2022年1月17日至《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沪工转债”于2021年1月2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截至2022年2月17日,因沪工转债转股事项使得总股本增加8,149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份为221,034,177股,舒宏瑞、舒振宇、缪莉萍及宇斯有限合计持有上海沪工149,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5%。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17,982,401股,舒宏瑞、舒振宇、缪莉萍、宇斯有限及新逸六号合计持有上海沪工198,898,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5%,持股比例变动5.00%。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备注:

  1、上述表格中占公司变动后总股本比例为股份数与2022年2月17日总股本之比。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规则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及公司非公开发行、沪工转债开始转股事项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而持股比例被动减少的情况,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上海沪工

  股票代码:6031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舒宏瑞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路**弄**号**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舒振宇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路**弄**号**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缪莉萍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路**弄**号**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永新县宇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禾河西路滨河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富诚海富资管-舒振宇-富诚海富通新逸六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北路2001号1幢4部位三层333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2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舒宏瑞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舒宏瑞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路**弄**号**室

  2、舒振宇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舒振宇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路**弄**号**室

  3、缪莉萍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缪莉萍

  性别:女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路**弄**号**室

  4、永新县宇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舒振宇

  持股比例:48.99%

  通讯方式:上海市长宁区**路**弄**号**室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5、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富诚海富资管-舒振宇-富诚海富通新逸六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基本情况

  ■

  (2)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00%

  通讯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舒宏瑞与缪莉萍系夫妻关系,舒振宇为舒宏瑞与缪莉萍之子,舒振宇持有宇斯有限30%以上的股份,构成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舒振宇与新逸六号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及公司因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事项使得总股本增多,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或者处置已经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宇斯有限原计划于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4月22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事项不变。上述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宇斯有限已减持上海沪工股份7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中计划数量继续实施减持操作。若在未来十二个月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合计持有上海沪工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份为221,034,177股,舒宏瑞、舒振宇、缪莉萍及宇斯有限合计持有上海沪工149,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5%。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17,982,401股,舒宏瑞、舒振宇、缪莉萍、宇斯有限及新逸六号合计持有上海沪工198,898,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5%,持股比例变动5.00%。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9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许宝瑞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00号)核准,公司向深圳市红筹投资有限公司和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6,090,289股股票,舒宏瑞、舒振宇、缪莉萍及宇斯有限的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221,034,177股,舒宏瑞、舒振宇、缪莉萍及宇斯有限合计持有149,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5%。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27,124,466股,舒宏瑞、舒振宇、缪莉萍及宇斯有限合计持有149,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74%。舒宏瑞、舒振宇、缪莉萍及宇斯有限持股被动减少1.81%。

  2019年6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90,849,786股。公司总股本由227,124,466股增加为317,974,252股,舒宏瑞、舒振宇、缪莉萍及宇斯有限的合计持股数也同步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2020年2月2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间,舒宏瑞、宇斯有限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部分公司股份;舒振宇将部分股份内部划转至新逸六号。2022年1月17日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沪工转债”于2021年1月2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截至2022年2月15日,因沪工转债转股事项使得总股本增加8,149股。

  上述事项综合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三、股份转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舒宏瑞、舒振宇、缪莉萍、宇斯有限及新逸六号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涉及股权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

  四、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简要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时,涉及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海沪工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舒宏瑞、舒振宇、缪莉萍

  永新县宇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舒振宇

  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富诚海富资管-舒振宇-富诚海富通新逸六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授权代表:奚万荣

  签署日期:2022年2月18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董事、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其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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