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奥赛康 公告编号:2022-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形,没有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均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8)。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8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南京江宁荟枫酒店5楼一号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庆财先生。
7、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
8、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56,605,8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1.516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10,740,8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801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5,864,9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7155%。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03,4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23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56,1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15%;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47,3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21%。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庆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庆财先生、王孝雯女士、周素玲女士、马竞飞先生、徐有印先生、陈祥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陈庆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756,554,0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951,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2)表决结果:陈庆财先生当选。
1.02选举王孝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756,554,0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951,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2)表决结果:王孝雯女士当选。
1.03选举周素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756,554,0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951,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2)表决结果:周素玲女士当选。
1.04选举马竞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756,554,0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951,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2)表决结果:马竞飞先生当选。
1.05选举徐有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756,554,0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951,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2)表决结果:徐有印先生当选。
1.06选举陈祥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756,554,0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951,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2)表决结果:陈祥峰先生当选。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吴晓明先生、李地先生、刘剑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吴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756,554,0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951,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2)表决结果:吴晓明先生当选。
2.02选举李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756,554,0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951,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2)表决结果:李地先生当选。
2.03选举刘剑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同意756,554,0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2,951,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2)表决结果:刘剑文先生当选。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选举陈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薛红芳女士和赵砚荣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1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同意756,555,1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5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52,785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3120%;反对50,70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8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
(2)表决结果:陈靖先生当选。
上述第1-3项议案均属于普通表决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根据会议统计结果,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票数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的相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并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于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月22日,公司董事会在指定媒体及网站上发布了《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就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予以明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上述行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荟枫酒店5楼一号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没有股东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内容与上述会议通知一致。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10,740,8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80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5,864,9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7155%。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56,605,8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5167%,其中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003,4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236%。
经核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公司截止至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时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及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的股东代理人,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议案为: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陈庆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王孝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周素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马竞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徐有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陈祥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吴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李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刘剑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于《会议通知》中的议案按照会议议程进行了审议并按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没有对股东大会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为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统计数据。特别说明:上述第1-2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在现场会议表决前宣布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由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参加了表决投票的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三)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计票人、监票人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庆财先生、王孝雯女士、周素玲女士、马竞飞先生、徐有印先生、陈祥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陈庆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陈庆财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756,554,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951,685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2) 选举王孝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王孝雯女士当选,同意股份数756,554,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951,685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3) 选举周素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周素玲女士当选,同意股份数756,554,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951,685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4)选举马竞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马竞飞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756,554,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951,685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5)选举徐有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徐有印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756,554,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951,685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6)选举陈祥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陈祥峰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756,554,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951,685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吴晓明先生、李地先生、刘剑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吴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吴晓明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756,554,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951,685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2) 选举李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李地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756,554,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951,685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3)选举刘剑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刘剑文先生当选,同意股份数756,554,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2,951,685股,占出席会议(现场及网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3%。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选举陈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薛红芳女士和赵砚荣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陈靖先生当选,同意756,555,1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3%;反对5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952,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3120%;反对5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8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会议统计结果,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由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票数通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于2022年2月18日出具,正本一式三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负责人:马国强 经办律师: 侍文文
王 骏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奥赛康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以电话、专人传达等形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699号A楼3102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庆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庆财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陈庆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陈庆财先生、徐有印先生、陈祥峰先生,其中陈庆财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地先生、刘剑文先生、陈祥峰先生,其中李地先生为主任委员;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吴晓明先生、李地先生、陈庆财先生,其中吴晓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刘剑文先生、吴晓明先生、陈庆财先生,其中刘剑文先生为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陈庆财先生、徐有印先生、陈祥峰先生、吴晓明先生、李地先生、刘剑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竞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马竞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有印先生、张建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徐有印先生、张建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工作,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韩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竞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马竞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马竞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吴晓明先生、李地先生、刘剑文先生对上述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2-022)。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任彩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任彩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桂根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张桂根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陈庆财,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及新加坡永久居留权,1988年获得上海医科大学临床药学硕士学位,1997年获得南京医科大学药理学博士学位,担任南京医科大学和南京工业大学的客座教授;是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万人计划”人才。陈先生创立了江苏省最早的民营新药研发机构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主导研发上市了中国第一支国产质子泵抑制剂注射剂。2003年1月起担任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南京奥赛康执行董事,兼任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8月起,担任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12月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任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2月起,担任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2月起,担任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先生创建的“以健康为本的‘头尾创新’奥赛康管理模式”引领了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快速、可持续发展。陈先生主导研发上市了20多个新药,承担过3项国家火炬计划、4项“重大新药创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以及多项省市科技计划。先后获得中华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以及多个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荣获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南京市科技功臣、南京市市长质量奖个人奖,主导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获得了江苏省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等。
陈庆财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17,470,588股股份,陈庆财及其配偶张君茹持有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8.57%的股份。陈庆财的女儿CHEN HONGYU通过伟瑞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13,382,352股股份。公司董事马竞飞先生系陈庆财先生的女儿CHEN HONGYU的配偶。
除上述情况外,陈庆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庆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马竞飞,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曾先后供职于新加坡星展银行总行,中国银行业协会,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1月起担任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总监。2021年10月起担任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马竞飞未持有公司股份。马竞飞先生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陈庆财先生的女儿CHEN HONGYU的配偶。除上述情况外,马竞飞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竞飞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徐有印,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2月起担任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先生曾任奥赛康药业销售总监、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大区销售经理等职务。徐先生于1991年毕业于蚌埠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获医学学士学位,于2007年获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徐有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有印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794,117股股份,徐有印持有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的股权。
徐有印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陈祥峰,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9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总工程师,2019年2月起担任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先生曾任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药物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海光研究所副所长。陈先生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2009年获得南京工业大学制药工程硕士学位。
陈祥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祥峰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794,117股股份,陈祥峰持有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的股权。
陈祥峰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张建义,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9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先生曾担任赤峰制药厂副厂长、总工程师,赤峰艾克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张先生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于1984年毕业于内蒙古医学院药学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张先生先后于1999年、2001年、2002年获得内蒙古科技进步二等奖,2006-2008年度南京市劳动模范,十五与十六届南京市人大代表。2002年被批准为内蒙古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1999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深入生产一线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1998年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首届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张建义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建义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794,117股股份,张建义持有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的股权。
张建义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韩涛,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1月起担任子公司江苏奥赛康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奥赛康药业财务部负责人。韩先生具有会计师职称,于2002年毕业于江苏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
韩涛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韩涛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韩涛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任彩霞,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9月起先后担任奥赛康药业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任女士具有会计师职称,于2002年毕业于江苏审计大学会计电算化专业。
任彩霞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任彩霞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任彩霞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任彩霞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张桂根,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先生曾任扬州奥赛康财务部会计,海南海麦药业财务经理、财务部部长,奥赛康药业财务部副部长。张先生系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并具有会计师职称,于1998年毕业于南京经济学院会计学专业。
张桂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桂根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794,117股股份,张桂根持有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8%的股权。
张桂根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晓明,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药学院化学制药专业毕业,日本九州大学获药学博士学位。1968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药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常务副校长,校长。
吴晓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晓明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吴晓明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李地,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1995年4月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执行总监;2015年3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执业)称号;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退休。
李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李地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刘剑文,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剑文先生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1986年7月至1999年12月,先后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7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5月至今任辽宁大学特聘教授。
刘剑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剑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刘剑文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奥赛康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马竞飞先生、徐有印先生、张建义先生、韩涛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马竞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马竞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徐有印先生、张建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韩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吴晓明 李 地 刘剑文
2022年 2 月 18 日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奥赛康 公告编号:2022-023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以电话、专人传达等形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699号A楼3102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靖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陈靖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陈靖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 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2月18日
陈靖,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2月起担任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兼任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陈先生曾任奥赛康药业总经理助理。陈先生于2005年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会计专业。
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陈靖系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除上述情况外,陈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靖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17,470,588股股份,陈靖持有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38%的股权。
陈靖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奥赛康 公告编号:2022-024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等相关议案。2022年2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 董事会组成
1、 董事长:陈庆财先生;
2、 非独立董事:陈庆财先生、王孝雯女士、周素玲女士、马竞飞先生、徐有印先生、陈祥峰先生;
3、 独立董事:吴晓明先生、李地先生、刘剑文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上述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陈庆财先生、徐有印先生、陈祥峰先生,其中陈庆财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地先生、刘剑文先生、陈祥峰先生,其中李地先生为主任委员;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吴晓明先生、李地先生、陈庆财先生,其中吴晓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刘剑文先生、吴晓明先生、陈庆财先生,其中刘剑文先生为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二、 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 监事会主席:陈靖先生;
2、 非职工代表监事:陈靖先生;
3、 职工代表监事:薛红芳女士、赵砚荣女士。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上述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组成情况
1、 总经理:马竞飞先生;
2、 副总经理:徐有印先生、张建义先生;
3、 财务总监:韩涛先生;
4、 董事会秘书:马竞飞先生;
5、 证券事务代表:任彩霞女士;
6、 内审负责人:张桂根先生。
马竞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五、 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ZHAO XIAOWEI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AO XIAOWEI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中亿伟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43,617,647股股份。
因任期届满,李晓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昕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794,117股股份,李晓昕先生持有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的股权。
因任期届满,陈卫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卫东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794,117股股份,陈卫东先生持有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的股权。
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陈庆财,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及新加坡永久居留权,1988年获得上海医科大学临床药学硕士学位,1997年获得南京医科大学药理学博士学位,担任南京医科大学和南京工业大学的客座教授;是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万人计划”人才。陈先生创立了江苏省最早的民营新药研发机构南京海光应用化学研究所,主导研发上市了中国第一支国产质子泵抑制剂注射剂。2003年1月起担任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南京奥赛康执行董事,兼任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8月起,担任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年12月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任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2月起,担任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2月起,担任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先生创建的“以健康为本的‘头尾创新’奥赛康管理模式”引领了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的快速、可持续发展。陈先生主导研发上市了20多个新药,承担过3项国家火炬计划、4项“重大新药创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以及多项省市科技计划。先后获得中华全国工商联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以及多个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荣获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南京市科技功臣、南京市市长质量奖个人奖,主导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获得了江苏省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等。
陈庆财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17,470,588股股份,陈庆财及其配偶张君茹持有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8.57%的股份。陈庆财的女儿CHEN HONGYU通过伟瑞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13,382,352股股份。公司董事马竞飞先生系陈庆财先生的女儿CHEN HONGYU的配偶。
除上述情况外,陈庆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庆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王孝雯,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0年1月起担任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1997年进入奥赛康药业后,王孝雯曾担任南京奥赛康合成室主任、江苏奥赛康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江苏奥赛康总经理助理兼工程部部长等职务。王女士于1990年毕业于江苏化工学院基本有机化工专业,取得工程学士学位,具有工程师职称。
王孝雯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孝雯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200股。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794,117股股份,王孝雯持有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的股权。
王孝雯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周素玲,女,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周素玲于1991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高级护理专业,曾任南京市第二医院护士长、主管护士。2018年起担任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5月起担任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周素玲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43,437,647股股份,周素玲持有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30%的股权。
周素玲系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赵俊的配偶。除上述情况外,周素玲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素玲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马竞飞,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曾先后供职于新加坡星展银行总行,中国银行业协会,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1月起担任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总监。2021年10月起担任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马竞飞未持有公司股份。马竞飞先生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陈庆财先生的女儿CHEN HONGYU的配偶。除上述情况外,马竞飞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竞飞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徐有印,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2月起担任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先生曾任奥赛康药业销售总监、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大区销售经理等职务。徐先生于1991年毕业于蚌埠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获医学学士学位,于2007年获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徐有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有印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794,117股股份,徐有印持有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的股权。
徐有印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陈祥峰,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9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总工程师,2019年2月起担任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先生曾任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药物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海光研究所副所长。陈先生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2009年获得南京工业大学制药工程硕士学位。
陈祥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祥峰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794,117股股份,陈祥峰持有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的股权。
陈祥峰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吴晓明,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药学院化学制药专业毕业,日本九州大学获药学博士学位。1968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药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常务副校长,校长。
吴晓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晓明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吴晓明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李地,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1995年4月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执行总监;2015年3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执业)称号;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退休。
李地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李地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刘剑文,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剑文先生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1986年7月至1999年12月,先后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7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5月至今任辽宁大学特聘教授。
刘剑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剑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刘剑文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张建义,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9月起担任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先生曾担任赤峰制药厂副厂长、总工程师,赤峰艾克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张先生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于1984年毕业于内蒙古医学院药学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张先生先后于1999年、2001年、2002年获得内蒙古科技进步二等奖,2006-2008年度南京市劳动模范,十五与十六届南京市人大代表。2002年被批准为内蒙古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1999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深入生产一线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1998年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首届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张建义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建义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794,117股股份,张建义持有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的股权。
张建义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韩涛,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1月起担任子公司江苏奥赛康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奥赛康药业财务部负责人。韩先生具有会计师职称,于2002年毕业于江苏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
韩涛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韩涛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韩涛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任彩霞,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9月起先后担任奥赛康药业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任女士具有会计师职称,于2002年毕业于江苏审计大学会计电算化专业。
任彩霞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任彩霞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任彩霞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任彩霞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张桂根,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先生曾任扬州奥赛康财务部会计,海南海麦药业财务经理、财务部部长,奥赛康药业财务部副部长。张先生系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并具有会计师职称,于1998年毕业于南京经济学院会计学专业。
张桂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桂根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7,794,117股股份,张桂根持有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8%的股权。
张桂根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靖,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2月起担任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兼任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陈先生曾任奥赛康药业总经理助理。陈先生于2005年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会计专业。
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陈靖系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除上述情况外,陈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靖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17,470,588股股份,陈靖持有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38%的股权。
陈靖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薛红芳,女,1977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1月—2017年9月担任江苏奥赛康医药有限公司公司综合办主任,2017年10月起担任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招标办主任,2019年1月起担任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采购部主任。2000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英语专业。
薛红芳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薛红芳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薛红芳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赵砚荣,女,1978年出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0年1月起担任子公司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曾担任江苏奥赛康生产部副部长、质量管理部部长,南京海润质量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1年获得南京工业大学制药工程硕士学位。
赵砚荣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砚荣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500股。
赵砚荣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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