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02月19日 00:51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2-009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已于2022年2月7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上午10:30时在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主会场)和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会议室(分会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现场参会的分别是张云峰先生和禹晓伟先生,远程通讯方式参会的是张鹏华女士、吉富星先生和李堃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云峰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关于增加控股孙公司与杭州特盈签订空分设备订货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云峰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控股孙公司遂宁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源晗”)拟与关联方杭州特盈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特盈”)签订《制氮设备项目订货合同》,向杭州特盈新增采购一套制氮设备用于相关业务的拓展,交易金额预计约3,150万元。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增加控股孙公司与杭州特盈签订空分设备订货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关于控股孙公司库车精气化项目进展及终止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库车精气化项目进展及终止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 审议《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云峰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源晗”)提供不超过 5,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订财务资助合同,3年内有效额度内金额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 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定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本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22年2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2-010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13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为胡中友先生、沈学锋先生和王波先生。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中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3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8日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2-011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控股孙公司与杭州特盈

  签订空分设备订货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控股孙公司遂宁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源晗”)拟新增与杭州特盈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特盈”)不超过 3,150 万元的采购关联交易。

  2. 本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原采购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1 年11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遂宁源晗向关联方杭州特盈采购制氮空分设备暨关联交易议案》,并报公司2021年年度三次股东大会批准实施。2021年度,预计采购生产成套设备8,700万元。

  (二)增加采购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情况

  根据客户要求增加供气量,控股孙公司遂宁源晗拟向关联方杭州特盈新增采购制氮空分设备一套,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控股孙公司与杭州特盈签订空分设备订货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云峰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联交关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杭州特盈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五洲国际商业中心1幢913室

  法定代表人:张云峰

  注册资本:1258.4269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7WK6R5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大气污染治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特盈总资产6,572万元,净资产2,417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8,198万元,净利润-143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张云峰为上市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朱航、徐培蓓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云峰、朱航、徐培蓓同时为杭州特盈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特盈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遂宁源晗拟向杭州特盈采购的制氮空分设备,交易价格均系参照市场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制氮空分设备订货合同

  因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孙公司遂宁源晗拟与关联方杭州特盈拟签订《空分设备订货合同》,遂宁源晗拟新增向杭州特盈采购1套制氮空分设备开展项目,交易金额预计3,150万元。

  1. 合同价款预计:3,150万元(含税)。

  2. 制造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5.5个月内。

  3. 包装、运输、保险及运费承担:产品的运输保险由杭州特盈负责,杭州特盈负责产品运至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5. 质量:杭州特盈按照设计基础、技术性能指标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6. 设计寿命及质保期:设计寿命20年,质保期12个月。

  7. 维修:杭州特盈免费提供所售装置的调试、使用培训、日常保养、日常维护等服务。

  8. 付款进度:

  1) 正式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 合同生效2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40%;

  3) 主要设备发货前支付合同的10%;

  4) 调试合格后支付15%;

  5) 质保金5%。

  9.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合同发生的一切纠纷及争议,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处理。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交易采购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及外部融资。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孙公司遂宁源晗与杭州特盈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发生销售与采购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协议遵循市场公允性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相互独立,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行为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推动公司在西南供气市场的开拓,有利于扩大公司整体规模并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含本次)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9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针对《关于增加控股孙公司与杭州特盈签订空分设备订货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在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持续为股东创造效益。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张云峰先生应当回避表决。

  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增加控股孙公司与杭州特盈签订空分设备订货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发展,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据此,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2-012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库车精气化项目进展

  及终止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库车精气化项目进展及终止实施》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库车项目基本情况

  “库车精气化项目”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新疆致本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疆致本”)实施的项目。详见公司2018年8月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签署重大投资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和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成立库车项目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该项目原计划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为40万吨/年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投资约40亿元;二期为18万吨/年天然气制费托蜡项目或乙二醇、甲醇等(根据市场需求),投资约25亿元;三期规划煤/油混炼项目,投资约150亿元。一期项目主要以天然气为生产原料,采用纯氧非催化转化技术、相应的合成气净化技术、以及先进的乙二醇合成技术生产优质乙二醇。

  二、投资进展情况

  新疆致本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项目进展及终止实施的情况说明

  公司自启动该项目后,前期陆续开展了与当地政府签订投资协议、项目备案、签订了相关工艺包技术许可合同、成立了项目公司及配套的天然气管道公司,并进行了环境影响评测、安全评测、节能报告等各项合规审批等工作。

  由于该项目投资金额较大,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证券因大股东资金占用被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后,短时期内相应的投、融资功能受限,难以筹措到开展项目的资金。同时项目原材料为天然气,受到世界原油市场的影响,产品乙二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开展项目时的市场条件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测算收益及可行性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另外该项目规模较大,天然气使用仍未能与中石化或中石油确定稳定的供气方案。项目登记备时间为2019年3月-2020年8月,2020年8月,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该项目延期一年至2021年8月。目前该项目备案时间已过,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本项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后续相关问题,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拟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应资产计提减值,具体金额将根据后续安排进行测算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终止“库车精气化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但公司预计将会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可能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可能会对2021年度利润造成较大影响,本次项目终止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2-013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主体购买责任险。公司于 2022年2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 投保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主体

  3. 赔偿限额: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 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5. 保费支出:不超过4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二、 授权说明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责任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费,选聘保险经纪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相关投保事宜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2-014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源晗”)提供不超过 5,000万元财务资助额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订财务资助合同,3年内有效额度内金额可以循环使用。上述财务资助可以提供资金、委托贷款、代付款项等方式提供,根据上海源晗的需求分批提供,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云峰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依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将与上海源晗签署了《财务资助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罗山路1502弄14号

  法定代表人:赵项题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0NU0T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数据处理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新疆浩源持有51%股权,张云峰持有39%股权,赵项题持有10%股权。

  与公司关系:上海源晗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源晗资产总额28,477.92万元,负债合计205.7万元,净资产28,272.17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559.46万元,利润总额-210.10万元,净利润-208.02万元,以上数据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

  截至2021年09月30日,上海源晗资产总额27,857.87万元,负债合计634.23万元,净资产27,794.44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16.98万元,利润总额-593.14万元,净利润-593.14万元(未经审计)。

  经核实,上海源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 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上海源晗的其他股东分别为个人股东张云峰和个人股东赵项题,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张云峰(身份证号:41042**********5518),男,住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张云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赵项题(身份证号:65010**********3218),男,住址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未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赵项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个人股东赵项题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个人股东张云峰除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

  3. 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

  张云峰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未按出资比例向上海源晗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公司直接持有上海源晗 51%股权,对上海源晗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上海源晗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且上海源晗资产负债率低,偿债能力较强,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资助对象:上海源晗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资金用途: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

  资助金额:有效期3年内,额度为每年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内金额可以循环使用。

  利息:按照实际借款金额以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收取。

  财务资助期限:以最终签定的借款合同日期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其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缺口,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 本,确保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上海源晗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满足上海源晗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有利于其业务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上海源晗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上述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0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款项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2-015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会议的召开,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0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 3 月 7 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于2022年3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增加控股孙公司与杭州特盈签订空分设备订货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控股孙公司库车精气化项目进展及终止实施》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以上股东大会审议的3项为普通决议案。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刊登于2022 年2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全体股东查阅。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参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凭上述证明材料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并在2022年 3 月 8 日(星期二)14:00前传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指定电子邮箱(hy002700@163.com)。来信请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43000(信封请注明“新疆浩源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 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3月8日(星期二)10:00-14:00。

  3. 现场登记地点: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培蓓、翟新超 联系电话:0997-2530396

  传 真:0997-2530396 电子邮箱:hy002700@163.com

  出席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00”,投票简称为“浩源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3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并了解本次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会议投票行使的原则、目的以及会议审议等事项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自然人委托人(签字):

  法人委托人(签字并盖公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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